| 标题名称 | ****集团类REITs信用评级机构选聘[更正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6-07-08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6-07-13 |
****集团类REITs信用评级机构选聘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受****的委托,****集团类REITs信用评级机构选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集团类REITs信用评级机构选聘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为进一步实现阳光选聘,****现对发行类REITs启动信用评级机构选聘工作。
4.1采购范围:交易所类REITs,本次拟选取1家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类REITs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工作。(1)服务地点:山****公司所在地;(2)发行主体及方式:********公司为实际融资人、项目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3)发行规模及用途:拟发行两个项目,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有息负债等合法合规用途。(4)服务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类REITs产品终止并清算完毕之日止。
4.2采购要求:(1)类REITs发行之前,出具资产支持证券首次信用评级报告;(2)类REITs发行之后,出具资产支持证券跟踪信用评级报告;(3)其他合理性工作。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管理委员会核准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批复。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3.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10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17:00标书代写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3日每日9:00-17:00(**时间,下同)在**省公共****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购买CA锁),注册完成后搜索到该项目,进行报名。(各供应商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视为报名不合格。)
3.2上述操作完成后,将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sdhyha.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通知潜在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条件(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1)营业执照;(2)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批复或许可文件;(3)信誉承诺函;(4)供应商须提供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截图;(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标书代写
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直接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线下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 9:00标书代写
3、递交地点:**省**市历**经十路2503号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7月20日 09:00:00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省**市历**经十路2503号标书代写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历**经十路2503号
联系人:林惠莲、邵昆
联系电话:0531-****0085、0531-****005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市**区工业南路68****广场A5-6号楼27层
联系人:宁念一
联系电话:0531-****1567
九、其他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服务机构的责任。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条件将在评审阶段进行审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