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出租的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对**3处廉租房、5处临街**进行公开出租。
出租方承诺本次土地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8323XJ
法定代表人:高玖雷
机构性质:机关
住所:**清泉路行政办公区2号楼
| 标的编号 |
标的 名称 |
出租 面积 (㎡) |
评估 价格 (元∕㎡∕年) |
租 期(年) |
竞标 底价 (万元) |
竞租 保证金 (万元) |
竞价 步长值 (万元) |
| 1 |
乌丹镇**街74-76号 |
148.69 |
270 |
2 |
8.0293 |
0.5 |
0.05 |
| 2 |
乌丹镇乌丹路474号 |
234.47 |
570 |
2 |
26.3876 |
0.5 |
0.05 |
| 3 |
乌丹镇乌丹路504号 |
20.1 |
680 |
2 |
2.7336 |
0.5 |
0.05 |
| 4 |
乌丹镇乌丹路506号 |
17.52 |
680 |
2 |
2.3827 |
0.5 |
0.05 |
| 5 |
乌丹镇乌丹路508号 |
18.3 |
680 |
2 |
2.4888 |
0.5 |
0.05 |
| 6 |
南园区廉租房1号楼111号厅 |
50.76 |
100 |
2 |
1.0152 |
0.5 |
0.05 |
| 7 |
南园区廉租房3号楼111号厅 |
50.76 |
100 |
2 |
1.0152 |
0.5 |
0.05 |
| 8 |
南园区廉租房3号楼112号厅 |
45.44 |
100 |
2 |
0.9088 |
0.5 |
0.05 |
二、产权出租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政府审批程序,****财政局批准。**恒信房地产土地****公司对出租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即内建评报字【2026】第019号、内建评报字【2026】第020号、内建评报字【2026】第021号、内建评报字【2026】第022号、内建评报字【2026】第023号、内建评报字【2026】第024号、内建评报字【2026】第0025号、内建评报字【2026】第0026号,资产评估****财政局备案。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法律另有规定依其规定。
四、出租标的特别说明
(一)本次拟出租标的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二)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方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使用权出租公告截止前向出租方提出。意向承租人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竞标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承租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租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提供的文书确定,****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租成功后,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意向承租人按《附件4: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6年7月9日8:30起至2026年7月15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8:30起至2026年7月15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17:30止。标书代写
六、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26年7月9日8:30起至2026年7月15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丹镇**街74-76号
乌丹镇乌丹路474号
乌丹镇乌丹路504号
乌丹镇乌丹路506号
乌丹镇乌丹路508号
南园区廉租房1号楼111号厅
南园区廉租房3号楼111号厅
南园区廉租房3号楼112号厅
乌丹镇**街74-76号、乌丹镇乌丹路474号、乌丹镇乌丹路504号、乌丹镇乌丹路506号、乌丹镇乌丹路508号以上五处联系人:李建行 166****9766
南园区廉租房1号楼111号厅、南园区廉租房3号楼111号厅、南园区廉租房3号楼112号厅以上三处联系人:张学良 138****5758
七、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4: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
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7月16日
| 标的编号 |
竞价时间 |
| 标的1 |
9:00 |
| 标的2 |
9:05 |
| 标的3 |
9:10 |
| 标的4 |
9:15 |
| 标的5 |
9:20 |
| 标的6 |
9:25 |
| 标的7 |
9:30 |
| 标的8 |
9:35 |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二)以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无需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四)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成交合同。
八、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承租方须于报****银行到账为准)****交易中心****银行电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租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缴纳成交价款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承租方携带合同到****办理竞租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息)。
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出租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承租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承租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十、意向承租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竞得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乌丹镇清泉****中心****服务大厅二楼)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张馨宇 电 话:0476-****850
发布单位:****
报名入库咨询电话:0512-****8511
发布时间: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