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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08
| 项目名称 | 有机胺生产装置区废气处理设施优化技改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岩前镇岩前村布溪108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邱永明 |
| 联系人 | 章辉 | 联系电话 | 189****9680 |
| 项目投资(万元) | 90 | 环保投资(万元) | 9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投资90万元,将锅炉机头进行改造,即改造成可掺烧含胺废气的锅炉,并配套脱硝装置;同时将有机胺生产装置中含胺废气引入锅炉焚烧,实现废气中甲胺类气体零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锅炉废气采取脱硝处理措施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承诺:**** 邱永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邱永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