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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08
| 项目名称 | 车载数字化医用诊断X射线机(车载DR) | ||
| 建设地点 | **省**市****路380号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何枢洋 |
| 联系人 | 何天德 | 联系电话 | 137****8259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 | 环保投资(万元) | 0.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4-12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为**核技术利用项目,建设地点**省**市****路380号****,营业面积8㎡,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0.3万元,计划2026年04月12日投入运营。项目购置1台车载数字化医用诊断X射线机(车载DR),用于移动车载式医用X光拍片诊断,仅开展普通放射摄影检查,无放射治疗、介入诊疗业务,属于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车载DR舱体设置铅防护屏蔽,张贴辐射警示标识,划定作业警戒区;配备铅防护用具、个人剂量计,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剂量监测与职业体检;建立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方案,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辐射检测。 排放去向 项目仅瞬时产生X射线,停机后无辐射残留,不产生各类废水、废气、固废,无污染物外排。 | ||
| 承诺:**** 何枢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何枢洋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