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新区政务智能体服务与数智应用集群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20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区政务智能体服务与数智应用集群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3万元,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对****新区政务智能体服务与数智应用集群平台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确保各项目按期、保质、顺利地完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与所监理的建设项目工期同步,直至监理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在“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标服务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6-07-20 09:30 (**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cn)
时间:2026-07-20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开标室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供应商通****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230633ce9.html(“苏采云”**地区客服热线025-****3744、025-****3743)。
4.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打印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cn)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天浦路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1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189号万得大厦B栋16楼
联系人:汪军红
联系电话:****4334 137****3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军红
电话:****4334 137****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