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厅****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PACS系统与**医保影像云平台对接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PACS系统与**医保影像云平台对接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
4.项目预算:10万元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市**区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A3栋6楼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说明
1.技术唯一性与专有性:我院现有PACS系统由****开发建设,该供应商持有系统源代码、底层数据结构及核心业务逻辑,掌握我院PACS系统全量技术档案。本次医保平台对接及系统底层接口改造及国密SM2加密适配,属于技术排他性改造,仅原供应商具备合规实施能力,其他第三方厂商无法获取核心数据权限,无法完成系统无缝对接与功能实现。
2.系统稳定性与数据安全保障:PACS****医院核心业务系统,承载诊疗影像存储、调阅及共享等关键业务。若更换供应商进行接口改造,易因数据格式不兼容、接口适配偏差导致系统故障、数据错乱或医保结算中断,存在重大业务运行风险。原供应商熟悉系统运行架构,可在保障现有业务连续性的前提下完成改造升级,有效规避数据安全与系统稳定性风险。
3.政策时效与成本控制要求:本项目有明确的时间节点限制,逾期未完成可能将面临医保政策执行不到位风险及医保结算收入损失。原供应商可依托成熟技术方案承诺30天内完成原PACS系统升级及接口开发联调,能精准保障对接任务按时落地。同时,由原供应商实施可避免系统替换带来的重复建设成本,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综上,本项目因技术专有性与系统配套要求,只能从****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公示期限
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2.公示途径:****微信公众号。
六、联系事项
1.联系地址:**市**区昆仑大道323号
2.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191****8836
3.监督部门:****党政办
4.监督电话:077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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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