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传感器10万个、挡水条600万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07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阜沙镇阜沙大道18号,邮编:528434
联系电话:0760-****1845
传 真:0760-****88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传感器10万个、挡水条600万米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阜沙镇锦绣路115号之二8栋501房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现有项目位于**市阜沙镇上南工业区颂德路1号,项目用地面积2187.5平方米,建筑面积2187.5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年产塑料制品80吨。项目于2017年取得环评批复,已申领排污登记,建设后未验收投产。由于发展需要,项目拟重新选址并调整产品产能,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项目重新报批环评后,原环评批复相关内容不再建设实施。现****拟整体搬迁至**市阜沙镇锦绣路115号之二8栋501房{**康澳(兴达)5G环保共性产业园第4栋5楼全部厂房},用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从事传感器、挡水条的生产,年产传感器10万个、挡水条600万米。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气及固废产生。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市阜****公司处理。2、挤出工序废****园区第4栋低浓度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气旋混动塔+三级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3、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公司转移处理。4、生产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局等措施达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暂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