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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423MAD87QYX3D | 建设单位法人:邢培庆 |
| 邢培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徐园子乡新型材料产业园 |
| ****年产6000吨色母粒、消泡母粒、填充母粒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徐园子乡新型材料产业园 |
| 经度:117.540430 纬度: 37.82993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30 |
| 德环庆报告表〔2025〕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423MAD87QYX3D001X |
| 2026-01-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 |
| 1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423MAD87QYX3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423MAD87QYX3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5MAD09FBX04 | 竣工时间:2026-03-30 |
| 2026-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01 |
| 2026-04-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dzljhj.com/news/1495.ht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黑色母粒5000吨、填充母粒400吨、消泡母粒400吨、彩色母粒2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000吨黑色母粒 |
| 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期验收实际原辅料用量、生产设备数量、用电量、用水量、生产规模均少于环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黑色母粒:(1)上料:将外购废PE片进行人工上料至破碎机,因原料为外购塑料清洗破碎生产厂家的较小片状废PE片原料,故该工序无粉尘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 (2)破碎:利用破碎机,对上料后的废PE片进行破碎处理,得到颗粒状物料。 (3)烘干:根据外购原材料的潮湿程度,对破碎后的颗粒状物料进行烘干处理(烘干机采用电加热),烘干温度为25℃,以去除表面含有的水分,因加热温度较低,未达到原料分解温度,故该工序无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 (4)上料、混料: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将外购原料聚乙烯蜡、硬脂酸、碳酸钙、炭黑人工投料至上料机,由上料机输送至混料机,将其与烘干后的物料混合均匀;部分产品无需(1)~(3)工序,直接将外购原料聚乙烯塑料颗粒(非再生原料)、聚乙烯蜡、硬脂酸、碳酸钙、炭黑人工投料至上料机,由上料机输送至混料机,将物料混合均匀。 (5)挤出:混合均匀的物料进入挤出机进行加温,加温方式为电加热。加热到一定温度时,控制每一个温控段的设定温度后挤出。第一次挤出温度较高,约为210℃,主要作用是利用高温将物料挤出成型,第二次挤出温度为170℃,主要作用是使一次挤出的产品温度缓慢降低,防止一次挤出后的产品温度骤降,影响产品质量。 (6)冷却:挤出后的物料进入冷却水槽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 (7)切粒:冷却后的物料经过风机吹干,利用切料机进行切料,产出颗粒状半成品,物料为固态颗粒,粒径较大,切粒过程不产生粉尘。 (8)包装:利用包装机将切粒后的颗粒状物料进行包装处理。 (9)成品:得到黑色母粒成品,入库待售。填充母粒:(1)上料:将外购废PE片进行人工上料至破碎机,因原料为外购塑料清洗破碎生产厂家的较小片状废PE片原料,故该工序无粉尘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 (2)破碎:利用破碎机,对上料后的废PE片进行破碎处理,得到颗粒状物料。 (3)烘干:根据外购原材料的潮湿程度,对破碎后的颗粒状物料进行烘干处理(烘干机采用电加热),烘干温度为25℃,以去除表面含有的水分,因加热温度较低,未达到原料分解温度,故该工序无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 (4)上料、混料: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将外购原料聚乙烯蜡、碳酸钙人工投料至上料机,由上料机输送至混料机,将其与烘干后的物料混合均匀;部分产品无需(1)~(3)工序,直接将外购原料聚乙烯塑料颗粒(非再生原料)、聚乙烯蜡、碳酸钙人工投料至上料机,由上料机输送至混料机,将物料混合均匀。 (5)挤出:混合均匀的物料进入挤出机,进行加温,加温方式为电加热。加热到一定温度时,控制每一个温控段的设定温度后挤出。第一次挤出温度较高,约为210℃,主要作用是利用高温将物料挤出成型,第二次挤出温度为170℃,主要作用是使一次挤出的产品温度缓慢降低,防止一次挤出后的产品温度骤降,影响产品质量。 (6)冷却:挤出后的物料进入冷却水槽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 (7)切粒:冷却后的物料经过风机吹干,利用切料机进行切料,产出颗粒状半成品,物料为固态颗粒,粒径较大,切粒过程不产生粉尘。 (8)包装:利用包装机将切粒后的颗粒状物料进行包装处理。 (9)成品:得到填充母粒成品,入库待售。消泡母粒:(1)上料:将外购废PE片进行人工上料至破碎机,因原料为外购塑料清洗破碎生产厂家的较小片状废PE片原料,故该工序无粉尘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 (2)破碎:利用破碎机,对上料后的废PE片进行破碎处理,得到颗粒状物料。 (3)烘干:根据外购原材料的潮湿程度,对破碎后的颗粒状物料进行烘干处理(烘干机采用电加热),烘干温度为25℃,以去除表面含有的水分,因加热温度较低,未达到原料分解温度,故该工序无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 (4)上料、混料: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将外购原料聚乙烯蜡、氧化钙人工投料至上料机,由上料机输送至混料机,将其与烘干后的物料混合均匀;部分产品无需(1)~(3)工序,直接将外购原料聚乙烯塑料颗粒(非再生原料)、聚乙烯蜡、氧化钙人工投料至上料机,由上料机输送至混料机,将物料混合均匀。 (5)挤出:混合均匀的物料进入挤出机,进行加温,加温方式为电加热。加热到一定温度时,控制每一个温控段的设定温度后挤出。第一次挤出温度较高,约为210℃,主要作用是利用高温将物料挤出成型,第二次挤出温度为170℃,主要作用是使一次挤出的产品温度缓慢降低,防止一次挤出后的产品温度骤降,影响产品质量。 (6)冷却:挤出后的物料进入冷却水槽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 (7)切粒:冷却后的物料经过风机吹干,利用切料机进行切料,产出颗粒状半成品,物料为固态颗粒,粒径较大,切粒过程不产生粉尘。 (8)包装:利用包装机将切粒后的颗粒状物料进行包装处理。 (9)成品:得到消泡母粒成品,入库待售。彩色母粒:(1)上料:将外购废PE片进行人工上料至破碎机,因原料为外购塑料清洗破碎生产厂家的较小片状废PE片原料,故该工序无粉尘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 (2)破碎:利用破碎机,对上料后的废PE片进行破碎处理,得到颗粒状物料。 (3)烘干:根据外购原材料的潮湿程度,对破碎后的颗粒状物料进行烘干处理(烘干机采用电加热),烘干温度为25℃,以去除表面含有的水分,因加热温度较低,未达到原料分解温度,故该工序无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 (4)上料、混料: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将外购原料聚乙烯蜡、碳酸钙、色粉人工投料至上料机,由上料机输送至混料机,将其与烘干后的物料混合均匀;部分产品无需(1)~(3)工序,直接将外购原料聚乙烯塑料颗粒(非再生原料)、聚乙烯蜡、碳酸钙、色粉人工投料至上料机,由上料机输送至混料机,将物料混合均匀。 (5)挤出:混合均匀的物料进入挤出机,进行加温,加温方式为电加热。加热到一定温度时,控制每一个温控段的设定温度后挤出。第一次挤出温度较高,约为210℃,主要作用是利用高温将物料挤出成型,第二次挤出温度为170℃,主要作用是使一次挤出的产品温度缓慢降低,防止一次挤出后的产品温度骤降,影响产品质量。 (6)冷却:挤出后的物料进入冷却水槽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 (7)切粒:挤出冷却后的物料经过风机吹干,利用切料机进行切料,产出颗粒状半成品,物料为固态颗粒,粒径较大,切粒过程不产生粉尘。 (8)包装:利用包装机将切粒后的颗粒状物料进行包装处理。 (9)成品:得到填彩色母粒成品,入库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黑色母粒:(1)上料:将外购PE片(非再生原料)进行人工上料至破碎机,因原料为的较小片状PE片原料(非再生原料),故该工序无粉尘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 (2)破碎:利用破碎机,对上料后的PE片进行破碎处理,得到颗粒状物料。 (3)烘干:根据外购原材料的潮湿程度,对破碎后的颗粒状物料进行烘干处理(烘干机采用电加热),烘干温度为25℃,以去除表面含有的水分,因加热温度较低,未达到原料分解温度,故该工序无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 (4)上料、混料: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将外购原料聚乙烯蜡、硬脂酸、碳酸钙、炭黑人工投料至上料机,由上料机输送至混料机,将其与烘干后的物料混合均匀;部分产品无需(1)~(3)工序,直接将外购原料聚乙烯塑料颗粒(非再生原料)、聚乙烯蜡、硬脂酸、碳酸钙、炭黑人工投料至上料机,由上料机输送至混料机,将物料混合均匀。 (5)挤出:混合均匀的物料进入挤出机进行加温,加温方式为电加热。加热到一定温度时,控制每一个温控段的设定温度后挤出。第一次挤出温度较高,约为210℃,主要作用是利用高温将物料挤出成型,第二次挤出温度为170℃,主要作用是使一次挤出的产品温度缓慢降低,防止一次挤出后的产品温度骤降,影响产品质量。 (6)冷却:挤出后的物料进入冷却水槽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 (7)切粒:冷却后的物料经过风机吹干,利用切料机进行切料,产出颗粒状半成品,物料为固态颗粒,粒径较大,切粒过程不产生粉尘。 (8)包装:利用包装机将切粒后的颗粒状物料进行包装处理。 (9)成品:得到黑色母粒成品,入库待售。 |
| 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暂不生产填充母粒,消泡母粒,彩色母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治理 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 废气治理 项目破碎、上料、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经集气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均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治理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废治理 项目原料拆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均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环保设施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密封包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治理 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废气治理 破碎、上料、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其中3号生产线经自带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再汇入车间外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经集气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均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噪声治理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废治理 项目原料拆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均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环保设施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密封包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废气:3号生产线自带1套布袋除尘器,属于优化环保措施,纳入本次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设计外购废PE片、聚乙烯塑料颗粒(非再生原料)、聚乙烯蜡、硬脂酸、碳酸钙、炭黑等原料进行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外购PE片(非再生料)、聚乙烯塑料颗粒(非再生原料)、聚乙烯蜡、硬脂酸、碳酸钙、炭黑等进行生产 |
| 生产工艺及生产规模不变,污染物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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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32 | 0.062 | 0 | 0 | 0.032 | 0.032 | / |
| 0 | 0.144 | 0.437 | 0 | 0 | 0.144 | 0.144 | / |
| 1 | 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时段“其他行业”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破碎、上料、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其中3号生产线经自带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再汇入车间外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经集气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均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P1出口两天内所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mg/m3,小于标准限值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8kg/h,小0.062于标准限值3.5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速率限值。环保设施TA002(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平均处理效率95.47%。 废气排气筒P2出口两天内所测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88mg/m3,小于标准限值6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32kg/h,小于标准限值3.0kg/h,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标准;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的平均处理效率为68.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5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无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2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 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平均值最大为1.31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6.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
|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56dB(A),小于标准限值60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46dB(A),小于标准限值50dB(A)。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项目原料拆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均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环保设施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密封包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排放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本项目原料拆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均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环保设施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密封包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排放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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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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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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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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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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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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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