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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级自然灾害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抗洪抢险装备补充采购1
三、采购日期:2026-04-2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金****公司
地址:**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北大道1130号F02栋604-2
被投诉人 1 :****应急管理厅
地址:**市**区蕾坛路2号
被投诉人 2 :****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云英路15****集团总部地块项目3号写字楼六层601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2、3: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排斥潜在中小企业,涉嫌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未细化量化。
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规定的验收费用前后不一致,采购需求不明确,且规定的验收费用确定方法明显不合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1、2、3、4、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4、5不成立,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事项1、2、3、4、5。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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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