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2026****学校食堂扩容改造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区相关10所学校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根据《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教体艺厅函〔2024〕39号文)相关规定,****小学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本项目涉及的10所学校共11个校区现有供餐能力有限,****餐厅存在用房面积不足、厨房功能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配置欠缺等情况,无法满足全体师生日常就餐的基本需求。学生供餐主要依赖校外配餐,亟需通过扩容空间、优化功能布局,提升设****学校食堂自主供餐。项目的建设,能有效扩大食堂厨房空间,提升供餐能力,提升学校食堂品质和环境,满足学生在校就餐需求,是践行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小学、人民小学、****学校、红岭小学、桂园小学、****小学、笋岗小学、****小学、新秀小学、****初中等10****学校食堂进行扩容改造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6740平方米,主要包括:拆除隔断隔墙、门窗柜体、装饰面层,食堂厨房重新布局,楼地面涂膜防水,设置排水沟,安装电气、给排水、消防,更换末端设备,食堂设施设备采购等。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匡算为3112.8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561.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9.52万元,预备费136.86万元,开办费1265.21万元。****政府投资。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8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止。
六、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项目建议书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5710
联系地址:**市**区贝丽北路1****教育局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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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