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部门文件 | |
| 潜数审〔2025〕13号 | 是否有效:有效 | |
| **** | 成文日期:2025-12-05 00:00 | |
| 废止日期: | ||
| 发文日期: | 2025-12-05 14:27 | |
| 政策咨询电话: | ||
| ****检察院办公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改建工程智能化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 ||
****检察院办公用房和专业
技术用房改建工程智能化设计项目
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检察院:
我局于2025年9月17日收到你单位报来的《****检察院办公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改建工程智能化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相关附件。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我局于9月19日针对方案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专家组对方案进行审阅、质询、讨论,原则上通过该方案,现场出具了《****检察院办公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改建工程智能化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意见》。你单位依据专家评审会提出的意见对项目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10月23日将修改后的最终方案提交审核,经审核符合专家评审意见。10月24日,我局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资金预算评审。12月4日出具《关于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升信息化水平、优化司法流程、强化数据分析与决策、推进司法公开与透明、提高检察工作效率、提高检察工作质量,构建全面、高效、智能的检察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的整合与共享。根据有关文****人民检察院的实际需求,同意《****检察院办公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改建工程智能化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提出的内容。
二、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人民检察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桥架管路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门禁一卡通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机房工程、检察业务系统等。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为348.805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经资金预算评审,核减预算77.0598万元,总预算资金应控制在271.7457万元以内。
四、要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注重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五、为实现我市数据互联互通,你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无偿提供数据归集和系统对接服务。
六、项目建设单位可采取询价、预算审核等方式,进一步控制项目预算。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评审的建设内容、参数、规模、预算以及其它控制指标建设实施,确******局书面报备,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等重要节点相关资******局备案。
八、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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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