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审批
广东-梅州-梅县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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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名 称: 发布日期: 文 号:
****国土**、能源
****2026-01-27
****征收土地公告2026-02-03
梅市府征〔2026〕2号

梅市府征〔2026〕2号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征收**区畲江****经济**社的部分集体土地0.4925公顷、**区畲江****经济**社的部分集体土地0.5155公顷。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信息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用途:用于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区畲江镇松棚村。(四至范围详见**市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测绘编号:B23022)

三、被征收地类及面积:**区畲江****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4925公顷(其中:水田0.2998公顷、园地0.0095公顷、林地0.0500公顷、其他农用地0.1332公顷);**区畲江****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5155公顷(其中:水田0.3970公顷、林地0.0619公顷、其他农用地0.0566公顷)。上述土地合计1.0080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梅市府征〔2023〕71号)公告的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执行。

五、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支付给所有权人。征地补偿费用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9)〔2026〕6****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29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政府关于**市**区2023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6〕6号]

2.**市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测绘编号:B23022)


****

2026年1月27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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