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审批
广东-梅州-梅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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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名 称: 发布日期: 文 号:
****国土**、能源
****2026-04-21
****征收土地公告2026-04-27
梅市府征〔2026〕6号

梅市府征〔2026〕6号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征收**区城******经济**社,西郊街道黄塘村第二、第四、第五、第八、第九、******社属下集体土地0.2768公顷,同时使用位于**区西郊街道黄塘村地段的国有土地0.0210公顷。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信息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用途:用于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区城**明阳村;西郊街道黄塘村。[四至范围详见**市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B24012-3)]

三、被征收(收回)地类及面积:**区城******经济**社,西郊街道黄塘村第二、第四、第五、第八、第九、******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2768公顷(其中:林地0.1436公顷、养殖水面0.1332公顷)。****政府属下位于西郊街道黄塘村地段土地0.0210公顷(林地0.0210公顷),上述土地合计总面积0.2978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梅市府征〔2025〕5号)公告的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执行。

五、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支付给所有权人。征地补偿费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政府关于**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6〕3号]****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2日起至2026年5月8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政府关于**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6〕3号]

2.**市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B24012-3)

****

2026年4月21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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