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骑马坝乡通三级公路工程三猛集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骑马坝乡通三级公路工程三猛集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做如下补遗: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3投标报价进行修改:
原文为:
1、设计费报价说明
(1)投标人结合市场及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以综合设计费率按百分比(%)的形式进行报价。若设计费率>2.00%,按废标处理。本次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的含税全包费用,包含人工、图纸、驻场技术服务、税金、企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计费基数界定:本条款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发包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全额**费用(含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规费、增值税税金);土地拆迁补偿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不计入计费基数,计算设计费时不扣除规费、税金。
(3)设计费最终结算价=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设计费率。
2、施工费报价说明
(1)投标人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础填报优惠后的费率(如:整体下浮1%,优惠后的费率为99%),若优惠后的费率>100%,按废标处理。报价为施工全部内容含税包干,包含人工、材料、机械、安全文明施工、缺陷修复、税金等全部费用。
(2)计价依据
结算执行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现行公路计价规范、投标当期**省配套计价文件及发包人核定的材料单价,按中标优惠后费率统一结算。
(3)主材价格参考施工期间《**州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执行,如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由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单位)共同认定。
(4)竣工结算价的确定:
施工费最终结算价=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后优惠费率。
注:经第三方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按以下规则管控:
① 审定**费≤初步设计概算对应**费用:按审定金额正常结算;
② 审定**费>初步设计概算对应**费用:超出概算金额10%以内部分可据实结算;超出概算10%以上部分,若非发包人设计变更、政策调整等甲方原因造成,超出部分发包人不予支付。
现更正为:
1.设计费报价说明
(1)投标人结合市场及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综合设计费率(%),投标人填报的综合设计费率>2.00%的,按废标处理。本次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的含税包干费用。
(2)计费基数为批复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拆迁补偿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不计入计费基数,计算设计费时不扣除规费、税金。
(3)设计费最终结算价=批复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设计费率。
2.施工费报价说明
(1)投标人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础填报优惠后的费率(如:整体下浮1%,优惠后的费率为99%),若优惠后的费率>100%,按废标处理。报价为施工全部内容含税包干,包含人工、材料、机械、安全文明施工、缺陷修复、税金等全部费用。
(2)计价依据
结算执行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现行公路计价规范、投标当期**省配套计价文件及发包人核定的材料单价,按中标优惠后费率统一结算。
(3)主材价格参考施工期间《**州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执行,如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由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单位)共同认定。
(4)竣工结算价的确定:
施工费最终结算价=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后优惠费率。
注:经第三方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按以下规则管控:
① 审定**费≤批复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按审定金额正常结算;
② 审定**费>批复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超出概算金额10%以内部分可据实结算;超出概算10%以上部分,若非发包人设计变更、政策调整等甲方原因造成,超出部分发包人不予支付。
二、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6报价方式及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修改:
原文为:
1.设计费
(1)设计费报价方式:按固定综合费率进行报价。
(2)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00%,若设计费率>2.00%,按废标处理。
2.施工费
(1)施工费报价方式:按优惠后的费率进行报价。
(2)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优惠后的费率100%,若优惠后的费率>100%,按废标处理。
现更正为:
1.设计费
(1)设计费报价方式:按固定综合费率进行报价。
(2)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批复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2.00%。若设计费率>2.00%,按废标处理。
2.施工费
(1)施工费报价方式:按优惠后的费率进行报价。
(2)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批复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100%。若优惠后的费率>100%,按废标处理。
三、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中“**市昭忠路红惠园小区别墅区2幢106号”更正为“**州**市厚德街**学苑10S-07号商铺”。
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删除原招标文件内所有允许分包的相关内容。
五、将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中“2026年7月23日8时30分”更正为“2026年7月27日8时30分”。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条款与本补遗内容冲突的,以本次补遗及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下载最新招标文件,由此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地址:**州**县风情园路旁
联系人:吴丽辉
电话:0873-****40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州**市厚德街**学苑10S-07号商铺
项目负责人:贾玲玲
电话:156****2627
监督部门:****运输局
联系电话:087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