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丰谷123H井地面建设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丰谷123H井地面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涪**丰谷镇、**县立新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为探索川西高庙气田须家河组储层及含气性,确定地下天然气储藏的位置、规模、含量及可开发性,****拟在涪**丰谷镇、**县立新镇实施“丰谷123H井地面建设工程”(代码:****),主要建设内容为:①依托丰谷123H井场(在建),**丰谷123H井站1座,主要包括水套炉、分离计量一体化橇、卧式重力分离器橇、放空分液罐、放空立管、采出水罐等,建设井口至井站管线1条,设计压力69兆帕,长度约255米,井口处配套建设缓蚀剂加注橇1套;②**丰谷123H井站-高沙101HF井站集输管道1条,设计压力
3.99兆帕,线路长度2640米。项目建成后,丰谷123H井组设计采气规模为28万方/天(单井规模:7万方/天)。
项目总投资19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堆场应采用围挡、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网,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废气由自带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水套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环保绩效B级建设要求,废气中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检修、事故放空废气经15米高放空管点火排放;站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二)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等敏感建筑;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连续施工,应取得当地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可采取临时撤离等措施避免环保纠纷;运输车辆限速,途经居民等敏感建筑区域禁止鸣笛;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要求。试采期采用低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天然气放空前,应事先通知站场附近居民,试采期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居民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废水、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等;试采期采出水、放空分离液暂存于采出水罐内,定期通过专用罐车转运至******公司等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检修废水、井下作业废水场内不暂存,产生后通过专用罐车转运至******公司等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项目须加强废水收集及转运过程的管理,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严禁外排。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安排工期,对开挖的土方及时进行回填,减少土方的临时堆存时间;施工期废焊条、焊渣、和废包装****回收部分交由**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由施工单位统****政府指定或规划的建筑渣场处置;试采期检修废渣交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置;废机油、含油手套等危废及时交由**省****公司等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贮存;生活垃圾定期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项目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出水罐区设置围堰,加强罐区的维护保养;项目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采出水罐区、井口区、工艺装置区、缓蚀剂加注撬等重点防渗区域落实相应的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与土壤。
(六)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生态环境意识,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动物,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工程占地范围,减轻对动植物的影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施工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保护或恢复方案。
(七)项目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相关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施工时严格按照“安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并做好防泄漏措施,同时应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加强对生产设施、管线、罐体的检查维护;加强对运输单位资质、车辆和人员监管,定期对罐车进行安全检查,严禁超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科学制定运输路线,加强采出水罐车等车辆运输沿线的风险管控。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项目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技术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八)其他事项按报告表的要求执行。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绵****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508-510703-04-01-814507]FGQB-0421号)、****行政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2510-510722-99-01-654917]FGQB-3166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位于**市涪**丰谷镇、**县立新镇,依托原丰谷123H井组钻井工程(绵环审批〔2025〕105号)井口、进场临时道路。****规划局、******局具文同意管道走向;******局、******局具文说明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项目建设符合涪**、**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