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7号选择法医临床(医疗过错及伤残)鉴定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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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选择法医临床(医疗过错及伤残)鉴定机构的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6-07-15 18:00标书代写

****7号选择法医临床(医疗过错及伤残)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6)湘02委鉴字第7号

根据《****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 2026年7月17日10:00时选择(2026)湘02民终1035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的法医临床鉴定机构。入围《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分册(2025年度)》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 2026年7月15日18:0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网上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提示:

1、摇号选任机构根据省高院《湘高法明传(2020)190号》文件的要求实行轮候制。

2、根据相关规定本案机构选择采取计算机随机选择的方式。

3、摇号过程、结果可在 “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

4、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摇号资格。

5、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后来本院办公楼203办公室(0731-****9203)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司法辅助部门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中心电话:0731-****9203

中院监 察 室监督电话:0731-****9210

标的概况

承办法院:****

申请内容:一、****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被申请人的手术方案及手术过程(特别是手术过程中医生中止手术40分钟左右临时找家属签字是否会给申请人带来损害)、术后治疗是否符合诊疗规范,申请人的医疗损害是否与被申请人的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

二、 确定申请人存在的医疗损害是否构成伤残等级,以及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

三、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左侧甲状腺结节是否进行了微波消融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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