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分局****公司****公司****公司**地区**县50万千瓦光伏项目沙土、碎石竞价函
项目编号:****
****电**电四局****公司****公司****公司**地区**县50万千瓦光伏项目采购需要,我分局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星期一)下午17:00;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标书代写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沙土 |
/ |
m3 |
9600 |
|
| 2 |
碎石 |
粒径1-3cm |
m3 |
3500 |
|
| 合计 |
13100 |
||||
本数量为预估数量,只作为报价依据,具体以实际进货数量为准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原材料、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采购保管费、装卸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含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含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6年08月10日-2026年09月10日。
3、交货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市**县****园区项目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符合现场施工要求。
5、质保期: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6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递交报价前须在阳光采购网向****工程局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
(2)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报价规则:
(1)降价幅度:最低降价幅度1000元,响应供应商可自由报价,但每次报价必须低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
(2)报价可见性: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公开当前最低报价(隐藏供应商身份),确保公平竞争。
(3)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6日10:00)前20分钟内有新报价,则系统自动**10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狙击报价。标书代写
10、成交确定原则:
(1)最低价中标:本次以响应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格为成交价,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有效性:响应供应商报价须在2026年07月16日10:00(或最终**时间)前完成提交;报价须满足竞价公告规定要求;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最终评标。
(3)相同最低价处理:若竞价截止时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系统默认最早提交该价格的响应供应商优先中标。请各单位慎重填报。
11、其他要求
11.1甲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乙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材料到货验收合格后。当月16日-20日到甲方办理《材料对账单》,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乙方凭甲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进行对账结算。按月办理进度结算,次月支付乙方挂账金额的80%,其余部分转入下一结算周期,三个月内付至乙方挂账金额97%,质保金3%(单批次材料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质保期),若因项目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公司供应链融资渠道。若因业主未给甲方结算工程款,导致甲方无资金付款时,乙方应给予理解,且不算甲方违约,后续付款双方商议确定。
11.2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乙方未能按要求按期提供增值税发票的,甲方不予支付对方相关的款额,由此造成乙方材料款滞后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报价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运费 |
税率 |
综合单价(元) |
综合总价(元) |
备注 |
| 1 |
沙土 |
/ |
m3 |
9600 |
|||||
| 2 |
碎石 |
粒径1-3cm |
m3 |
3500 |
|||||
| 合计 |
|||||||||
注: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合同执行过程中,本项目实际采购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及结算支付,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实际发生数量可能存在差异,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瑞联路69号附2号
邮 编:610000
联系人:周承艳
电 话:183****3385
电子邮箱:****@qq.com
项目名称:****工程局****分局****公司****公司****公司**地区**县50万千瓦光伏项目
项目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市**县****园区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联 系 人:樊一博
电 话:155****8708
电子邮箱:****@qq.com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