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大关分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昭通-大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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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870-****098。

传 真:0870-****098。

通讯地址:**县翠****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 编:6574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泡沫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省**市******委员会****小组

****

******公司

****利用现有2000m2生产厂房、5台EPS全自动成型机设备及相应配套设施,一期工程购置1台3t/h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代替原有项目4t/h天然气锅炉,其余利用现有生产设备生产泡沫箱45万个/年、泡沫托盘450万个/年;二期工程拟在现有生产厂房内新增2台EPS全自动成型机及1台2.2t/h生物质燃料锅炉,生产泡沫箱30万个/年、泡沫托盘150万个/年。利用的1栋生产厂房在其内部分别布设原料堆放区、生产车间、成品堆放区、锅炉房、生物质燃料仓库。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施工机械尾气等。施工扬尘污染因子为总悬浮颗粒物(TSP),扬尘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在风力作用下施工现场引起空气环境TSP指标升高,但施工期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后,施工期扬尘产生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①本项目在已建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已建厂房可以起到围挡作用,降低粉尘扩散,

②本项目锅炉房在已硬化场地上进行建设,不涉及地基开挖。对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建设工地应当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③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期中严格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

④选用环保型机械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等。

⑤燃油废气、电焊烟雾及装修废气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

施工期间安排一个兼职人员进行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施工期环保措施,严格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中的要求落实。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间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场地平整等工程,仅在已建场地和厂房内进行锅炉、除尘设施及生产设备的安装,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

①项目施工期不在项目区设置食宿,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场地内已建的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进行综合利用。

②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要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本项目利用已建标准厂房,施工材料全部堆入厂房内。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区施工期废水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为降低施工期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提出以下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1)施工场地合理布局: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张贴施工公告,告知周围居民、单位等。昼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集中在厂区已建厂房内。同时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要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其一直保持良好的状态,减轻因设备运行状态不佳而造成的噪声污染;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

(3)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提倡文明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尽量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高噪声;

(4)施工期间,根据《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标志牌。

确保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限值要求。

4、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必须对建设项目固废进行妥善收集、合理处置,施工期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本项目仅在利用厂房内进行生产设备、锅炉及除尘设施的安装,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等固废,****回收站。

2、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规范化处置。

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收集处置率能够达到100%。上述固废处理措施简单易操作,同时提高废物再利用率,将施工期产生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因此上述固废处理措施合理可行,不会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同时项目施工期的固废处置是合理的。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利用已建场地,不新增占地。项目用地范围内已无原生植被。项目施工期间不涉及开挖和回填等。同时项目厂区已硬化处理,项目施工对生态影响较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会对区域内的小昆虫和鼠类等受到惊吓后逃离施工场地。项目占地范围内及周边无国家珍稀濒危动植物,故项目建设对区域植被及动物造成的不良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发泡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甲苯、乙苯;厨房油烟等。

(1)一期工程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设置旋风除尘+静电除尘+布袋除尘+30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锅炉废气除尘效率为99.7%。

(2)二期工程新增生物质锅炉配套设置旋风除尘+静电除尘+布袋除尘处理,与一期工程共用1根3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锅炉废气除尘效率为99.7%。

烟气排放与一期工程共用1根排气筒(DA001),但需将烟囱排气筒高度增加至35m。

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2标准限值。

(3)发泡、成型有组织废气三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2,内径0.8m),1套。项目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85%),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净化效率50.70%)后,经15m排气筒(DA002)有组织达标排放。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甲苯、乙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4)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提高集气罩的收集效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苯乙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座,处理规模 1.0m3/d)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依托利用,1座,容积为50m3,依托现有已建);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周边农林施肥,进行综合利用。

(2)成型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进入循环水池(1座,总容积200m3,分5级)循环使用,不外排(二期进行依托使用)。

(3)项目锅炉排水和软化处理废水经循环收集池(1座,总容积200m3,分5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厂界南侧、西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区厂界东侧、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运营期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区设置的生活垃圾桶收集,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区设置的泔水桶收集,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项目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林施肥。

(3)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通过废料回收系统重新回用于生产。

(4)除尘灰随生物质燃烧灰渣一起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拉走作农田肥料,进行综合利用。

(5)生物质锅炉炉渣暂存于锅炉房内,定期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运,用于周边耕地农作物施肥。

(6****设备厂家更换后带走处置。

(7)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回收站。

(8****树脂厂家更换时带走处理。

(9)废机油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转运处置。

(10)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密封保存),在每次产生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转运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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