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政办发〔2021〕19号创建“五好” 园区,要求发展形象好,****园区,提出“推行园区环保管家制度,****园区第三方治理模式” 的要求,**高新区拟委托开展2026年度环保管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 ****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园区环境管理职能部门的监管能力,提高企业自身环境管理水**环保意识,保障园区环保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相关标准:按照行业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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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监管信息平台运行与维护 |
1、****园区环境管理监管平台的日常信息调度和更新管理,确保园区数据稳定传输; |
| 2、编制平台运维年度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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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评估服务 |
严把园区环境准入关。对拟入园项目,从项目选址、****园区规划、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量控制)、环境风险等方面充分评估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出具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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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入驻企业环保状况全面调查 |
1、资料收集与现场全面调查。对园区核准范围内企业开展现场调查,摸排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 |
| 2、指导整改。根据调查情况,对照环保法规和标准要求、清洁生产要求等,提出整改要求及建议,编制园区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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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整改复查与日常巡查。制定调查计划,将园区入驻企业按照 重点企业、一般企业分成A、B两类,确定不同的巡查频次和深度,可分别按每半年一次、每年一次进行巡查,形成巡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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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手续技术支撑服务 |
协助园区督促项目合法合规建设运营: 1、协助环评审批全流程:协助园区对进窗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协助并拟定批文初稿,指导企业完成项目环评审批全过程; |
| 2、指导竣工环保验收:指导企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协助及****园区备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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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协助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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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指导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指导新入园企业排污许可证申报事宜,协助园区加强证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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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日常巡查服务 |
1、对国控/****监测站、环境空气小微站、****泵站等开展半年度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
| 2、对园区境内河道、入河排污口开展一次半年度巡查,关注是否有暗管偷排、河岸固废倾倒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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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园区辖区内施工建设工地扬尘控制情况开启半年度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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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
1、协助更新环境管理与服务手册; |
| 2、协助园区参照生态环境部“一园一档”等有关要求,及时更新环境管理档案,规范“一园一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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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协助园区整理、更新入驻企业的“一企一档”环境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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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 |
1、****园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结合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园区环境信息平台数据、环境档案等,提出应对建议,指导园区完善应急物资储备; |
| 2、****园区企业向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群体、投诉群众等给予客观的解释说明。协助处理环境投诉及舆情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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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环境政策法规培训服务 |
****管委会工作人员、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等,每年组织开展2次环保培训宣传,提升环保管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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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入河排污口日常巡查及应急调查服务 |
1、落实排污口规范化管理要求,协助园区对辖区内靳江河沿线6个排口进行常态化监管,巡查水质变化情况,结合第三方检测单位的例行水质检测报告进行分析,出具巡查分析报告; |
| 2、对辖区范围内玉赤河水域进行常态化监管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无人机巡河,结合第三方检测单位的例行水质检测报告进行分析,出具半年度巡查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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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突发环境事件与环境投诉的入河排污口发生的污水下河事件进行应急调查,开展溯源分析,并提出应对建议,出具应急调查反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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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涉水企业管网常态化监管服务 |
1、对辖区内涉水企业开展1-2次核查,并同步开展快速检测。如发现企业存在偷排暗排、外排水质不****园区书面报告,协助督促整改; |
| 2、根据核查情况出具核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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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五好”园区创建 |
根据湘环办〔2021〕309号等文件要求,协助园区开展2026年度“五好”园区、绿色园区等创先争优工作,精准对接省级综合评价环保考核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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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技术支持服务 |
成立专项应急技术团队,协助园区对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赶赴现场实地勘察,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园区及时梳理督察反馈问题,收集佐证材料,避免问题累积,严防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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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年度环境管理自评估及环保信用评价工作 |
1、组织技术团队进行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按照湘环函〔2020〕210号、湘环发〔2020〕2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高新区生态环境管理2026年度自评估报告》。 |
| 2、组织技术团队进行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依据《****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高新区2026年度环保信用评价自查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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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园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协助园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包括:应急演练策划、演练视频拍摄及制作、应急演练实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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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园区应急管理平台日常管理 |
1、协助园区日常管理应急管理平台,****园区环境应急管理动态信息,确保平台正常运行。 |
| 2、编制平台运维年度总结报告 |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的承接能力及实施能力。★2、技术团队应为熟悉环保法规政策、具有环保相关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为园区提供环保管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的单位应有不少于5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应至少有2名(含)以上具备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响应供应商在评分中提供的实施团队,即为项目实施团队,相关人员需在中标后提供名单、职务、联系方式至采购人处,如服务过程中,有人员更换,须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六、验收标准:1、采购人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1)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验收。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验收结论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认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 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 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标书代写
1、成交供应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本项目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归属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不得私留或转让资料。
2、成交供应商须承诺服务过程中,所有服务人员对采购人或相关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且所有服务过程及交付成果均符合国家标准**策要求。
3、除采购人提供的权属资料和有关表格外,完成本服务项目必需的其它资料(材料)由成交单位自行解决, 投标报价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工资、补贴、食宿、交通、社保、保险,管理费、宣传费、财务费、税费、利润等 所有费用。本服务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其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平台数据更新、服务器维护等 运维服务费包含在成交单位所报价格内。
4、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5、本项目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响应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响应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选址地点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造价或索赔要求,响应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响应供应商自负。 标书代写
6、 响应供应商应在成交后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及管理团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因为组织管理不力造成延误、赔偿、违约、责任及风险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除非采购人自愿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义务外,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补偿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