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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一2026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市**区太升西街12****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7655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1 | **灌区**灌区丘区改造提升工程 | **市**区永商镇、普兴街道 | **** | **恒瑞****公司 | 本项目涉及永商、普兴两个镇(街道),12****社区);涉及整治山坪塘50座、蓄水池1座、2处渠道(长度336m),**提灌站4座。 | 2026年7月1****政府官网进行受理公示 | 无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