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9年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开发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开发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地点:****经济开发区
园区内容:根据湘发改函[2024]60号,**经开区总面积为428.19公顷。区块一:226.39公顷,**杭瑞高速公路,南至文心路,西至焦柳铁路,北至万溶江。区块二:116.15公顷,**张社大道,南至八大仓库,西至G56杭瑞高速公路,北至吉庄村。区块三:47.18公顷,****,南至G56杭瑞高速公路以北660米处,西至峒河右岸,北至儿鸡垅。区块四:38.47公顷,****公司,南至百里,西至峒河右岸,北至岩坎寨。
****园区产业链的发展,本次调区工****园区对涉重废水排放行业和印染行业的引进限制及其他部分调整。本次调区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朱其忠
联系电话:151****148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电话:182****8631(孙工)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提交公众意见表及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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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