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户)、屠宰企业:
为充分调动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和流通加工企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公开选拔项目实施单位,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主要支持范围和环节:
(一)生猪标准化圈舍及养殖设备建设。支持生猪规模场标准化圈舍建设及配套养殖设备购置、安装与升级,全面提升养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生猪屠宰设备及冷链车辆建设。支持生猪屠宰企业购置屠宰设备以及冷链车辆等配套设施。完善屠宰加工、冷链配送全链条设施体系。
(三)生猪粪污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各类生猪养殖主体建设粪污存储,还田等配套设施,购置相关专用设备。
(四)生猪产业防疫能力提升建设。专项用于采购生猪养殖防疫消杀设备、病死猪规范暂存设备,购置消毒剂、除味剂、“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非洲猪瘟检测试剂盒等防疫、检测物资。全方位强化县域生猪疫病防控、质量检测、风险管控能力,筑牢生猪产业安全生产防线。
二、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及方式
(一)补助标准:
①生猪标准化圈舍及养殖设备、生猪屠宰设备及冷链车辆类项目待项目竣工后,以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核定的项目总投资额为唯一依据,按80%比例给予实施单位一次性财政补助。生猪粪污设施建设类项目,待项目竣工后,以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核定的项目总投资额为唯一依据,按100%比例给予实施单位一次性财政补助。
②生猪产业防疫能力提升类项目,****农业农村局统一公开集中采购防疫物资的实际成交金额,据实全额补助。
(二)补助方式。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
三、申报所需材料
1.《**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
2.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3.项目详细预算书、平面建设图纸等佐证材料;
4.经营资质及收款账户材料: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散养、小规模养殖户提供户主本人身份证、**一卡通账户信息。
四、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一)报送时限
所有申报主体须于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全部申报材料提交,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畜牧水产管理股(210 室)。
联系电话:0310-****899。
(三)报送形式
同步提交完整纸质申报材料一套。
附件:**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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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
附件:
**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项目建设方案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项目建设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建设内容:
(四)建设期限:
二、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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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预算明细表
投资预算明细表
| 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万元) |
备注 |
| 合计 |
三、组织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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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件
1.《**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