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河区BH202311地块代建公园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审批
安徽-合肥-包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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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文 号: 有效性: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失效时间: ****机关: 关键词:
113********346883W/202504-00022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委员会2025-04-23
发改字,2025,71有效
2025-04-21暂无
关于**区BH202311地块代建公园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暂无
****委员会>
关于**区BH202311地块代建公园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4-23 16:41

****水务局:

报来《关于申请〈**区BH202311地块代建公园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依据宏诚****公司****集团****公司编制的《**区BH202311地块代建公园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后出具的审查报告及相关专家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区BH202311地块代建公园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

二、本项目位于**市**区淝河镇至德路与雨亭路**,总用地面积约3462.4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铺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公厕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

三、总投资估算约191.62万元,所需资金由**越****公司筹措解决。

四、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与项目所在地和相关部门衔接,优化建设工程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项目代码:****

附件:关于《**区BH202311地块代建公园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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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

**** 2025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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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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