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江北港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审批
安徽-铜陵-郊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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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开发区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市******处理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7-08
有效性: 已失效
**市******处理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8 15:42

****为配套**港片区的综合开发,完善区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拟投资建设**市******处理厂建设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市******处理厂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市**老洲**北港片区(通港路与规划路交叉口东南处)

建设规模:近期(2028年)污水处理规模1.5万m3/d,远期(2035年)污水处理规模3.0万m3/d。本次评价按近期1.5万m3/d进行。

服务范围:****开发区**港片区,总用地规模12km2,以光伏制造、金属加工、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为主导产业。

项目投资:总投资45,074.37万元(近期)。

占地面积:78亩(约52,000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各生产系统的生产废水及尾水排放。尾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规划明渠,最终进入长江。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H2S、NH3等)。

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泵等设备运行噪声。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废超滤膜、废润滑油、化验室废液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要点

废气治理:本项目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厌氧/缺氧段、污泥脱水机房、储泥池等主要臭源构筑物进行加盖密封。臭气经收集后送入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规模35,000m3/h)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各车间采用封闭、微负压设计,加强规范化操作日常管理,尽可能减少无组织废气外排。

废水治理: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厂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进厂污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尾水经“进水→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高精度旋流沉砂池→调节事故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磁混凝)→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气浮池→活性炭滤池→超滤膜车间→接触消毒池及尾水泵房→尾水排放”全流程工艺处理后,其中COD、BOD5、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总氮、悬浮物等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河(明渠),****泵站压力管网排入长江。

噪声治理:项目噪声经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再经过几何衰减,可使噪声在厂界达标排放。

固废治理: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达100%,无二次污染。栅渣、沉砂等一般固废合规处置;脱水污泥需进行危废鉴定后确定处置方式;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超滤膜、废润滑油、化验室废液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地下水及土壤:厂区实施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调节事故池、加药间、危废暂存间、各污水处理池体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cm/s;一般防渗区防渗层Mb≥1.5m,K≤1×10cm/s,防止渗漏污染。

环境风险:建立三级防控体系。设置调节事故池1座(事故停留时间≥4h),有效容积≥5,000m3(近期)。安装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雨水排放口设置电动切断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污染物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可行可靠。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在**市**老洲**北港片区内,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用地为公用设施用地(排水用地),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环境风险可控;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原有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投产后,近期可削减COD 2,628t/a、NH-N 240.9t/a,对保护长江**段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联系获得),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截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科****公司

联系人:吴其超

联系电话:188****2131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com/s/1lyPgpduLO-JVcG1-bsAf8w

提取码:zz36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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