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县尚干镇后福村集体厂房 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元/年) |
资产规模 (平方米) |
租赁期(月) |
| **县尚干镇后福村集体厂房 |
**省**市**县后福村石排洋90号 |
137280 |
1430 |
60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资产权属人:****
2、资产权属人联系电话:137****9177
3、资产类别: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4、流转用途:经营权流转
5、租金:137280元/年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先付后用,前三年租金标准为中标价,第四年起年租金标准一次性增加5%,每年租金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缴清,2026年需于签订合同前激清签订合同当日至2026年6月30日的租金,7月1日前缴清下半年租金,不得拖欠;第二年起应于每年1月1日前缴清上半年租金,每年7月1日前缴清下半年租金,不得拖。中标人如逾期30日以内未缴交应缴租金除应补交所租金外,还应按日向发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中标人如逾期超过30日未缴交租金的、视为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凭物,同时发包方有权全额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7、标的押金(即受让方交给出让方的押金):人民币:65000元。
8、交易服务费:本次竞价项目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竞得人)承担。(注:为促进市级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平稳发展,自2025年3月19日起竞价成交的项目,交易服务费暂按《****收费管理办法》载明收费标准的50%收取。)
9、流转要求:
(1)该标的使用方应对使用标的物中须就所涉审批类业务,依规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后实施。
(2)受让方资格条件:凡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一定经济和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具****事业单位(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均可报名。
(3)招标出租用途:合法经营,不得经营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项目,如经营项目违反合同约定或者相关规定,****村委会在指定期限内做好整改工作,否则,村委会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
(4)招标出租期限:租期5年,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应于签订合同前缴交,如无违约应没收或抵扣履约保证金的情形,合同终止且承租人返还租赁房屋完成清退后5日内无息退还。
(6)合同签订:中标结果公示7日无异议后,中标者应于3日内与发包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需向发包方缴交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上半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发包方将取消中标者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押金,重新招标。
(7)中标人应合法经营,不得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项目,中标人私自改变用途或非法他用的,村委会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
(8)发包方就租赁物现状交付中标人使用,中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应确保租赁物建筑结构安全可靠。如发现租赁物有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发包方,中标人在租赁期间相关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防盗、人财物安全等)自行承担。
(9)中标人应保证租赁物用途合法,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影响他人和社会秩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用于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物并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因中标人违规违法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0)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善或者增设他物,不得改变租赁物的承重墙体及主体结构。中标人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经村委**意并上报镇职能部门报备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如违反上述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中标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合同终止时对租赁物装修形成的不可移动的添附物如需恢复原状,中标人应根据发包方要求恢复原状;如无需恢复原状或无法恢复原状,中标人应无偿留给发包方,中标人不得要求补偿。
(11)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租金的,应予以退还。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金可以作相应调整(具体由发包方和中标人双方协商确定),发包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政府征收、征用,中标人应在发包方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服从并配合发包方做好交接,及时腾空、搬迁归还租赁物,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不可移动设备(含中标人新增装修部分)因征收征用产生的补偿款归发包方所有,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中标人逾期超30日未交接归还租赁物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对中标人可移动物进行提存,不可移动物视为中标人放弃所有权,由发包方自行处理。
(13)合同到期后,发包方收回租赁物时,不对中标人自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和种植物等进行补偿,中标人应在租期届满前腾空返还租赁物,未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的,占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约定双倍支付租金。逾期超30日的,发包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对中标人可移动物进行提存,不可移动物视为中标人放弃所有权,由发包方自行处理。
(1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中标人添置的可移动装修物归中标人所有,中标人应在腾退时自行搬离、拆除,恢复房屋原状(发包方同意保留的除外);固定装修物、不可移动以及移动可能毁损房屋价值或破坏房屋完整性的其他添附物等,均无偿归发包方所有,中标人不得损坏,但发包方要求拆除的,中标人应负责拆除并恢复房屋原状。中标人逾期搬离或拆除的,视为中标人放弃所有权,发包方有权处置,因处置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5)若中标人在发包方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村委会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已交的剩余租金不于退还。
(16)未经发包方同意,中标人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转包、转让、出租、抵押租赁物,不得在租赁物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使用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中标人应赔偿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17)中标人负责支付租赁物使用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由中标人按规定交纳。
(18)意向投标人响应投标即视为对相关租赁物的具体情形、用途限制等知悉并同意,中标后不得以租赁物现状不符合其使用目的或不知晓相关用途限制为由主张解除、终止合同或认为合同无效。如中标人违反本条规定拒绝签订或主张解除、终止合同等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19)租赁期间双方应遵守合同及招标公告的约定,如一方违约的,守约方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0)有意向者如需到现场实地踏看,****村委会工作人员,联系人:林灼光,联系电话:138****3155。
(21)其它未列明事项详见合同模板。
二、项目报名时间
1、公告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6年7月14日17时前至本平台注册后,登录账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平台网址:https://www.****.com。
3、竞价保证金:65000元。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6年7月14日17时。
5、展示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展示地点:**省**市**县后福村石排洋90号。
三、注意事项
1、****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根据《**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电子竞价规则(试行)》,若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直接由**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人,即转入竞价程序,以网上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3、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6年7月15日9时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
(2)加价幅度为1000(元/年),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4、竞价规则参见《**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电子竞价规则(试行)》 。
5、请报名用户在项目报名审核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上传至平台并将保****公司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转账时请附言报名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截止前仍未缴纳保证金或报名材料未审核通过,视为自动放弃,账户如下:
户名:****
账号:9010 2100 2001 0000 2591 65
开户银行:****营业部/**省农村信用社
6、本标的物受让方(中标者)交纳的保证金,自****收到出让方通知与相关材料,在完成核对后的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未中标者,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平台将收到未中标者纸质报名材料后与报名时所上传的电子材料进行核对,在核对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未中标者保证金,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7、邮寄地址:**市**区曙光支路128****银行总部大楼1****中心。
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00223,059****0893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45-12:00,下午14:30-17:00)
****服务中心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