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
河北-保定-涞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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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7-08

项目名称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永阳镇西垒子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忠泉
联系人 徐文斌 联系电话 136****1219
项目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7-08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厂内现有3座喷漆晾干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各自的“水幕喷淋 引风机 过滤棉吸附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共用的15m排气筒排放,升级改造后3座喷漆晾干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各自的“水幕喷淋 引风机 过滤棉吸附”处理后,再经1套共用的二级活性炭吸附箱(活性炭容量共3.6m3)处理,最终通过1根共用的15m排气筒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3座喷漆晾干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采取经各自“水幕喷淋 引风机 过滤棉吸附”处理后,再经1套共用的二级活性炭吸附箱措施后通过1根共用的15m排气筒排放至环境空气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产生量增加,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承诺:**** 王忠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忠泉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3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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