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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承包意向单位:
**镇贤求朋村共富仓库工程项目(二期)(发包编号:****)。作如下修改:
1. 原发包文件承包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该资质应在(2026年6月6日周一)“**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更改为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该资质应在(2026年7月6日周一)“**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其余未提及的部分仍按原发包文件执行,各承包意向单位在发包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标书代写
**县**镇贤求朋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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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