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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保障部令第19号)、《**省劳务派遣管理工作指引》(浙人社发〔2024〕46号)规定,经审查,应当参加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年检41家,其中正常25家,无业务14家,异常2家,特此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市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年检结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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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