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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氢储时****公司向我局报送了《关于申请办理**长时风光氢储一体化示范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市**县,拟用地总面积24.3679公顷,项目主要建设离网自发自用风力发电30万千瓦,光伏发电30万千瓦,电解水制氢装置 5万标方/小时,储氢装置57.6万标方,纯氢燃气轮机6×30兆瓦级。
公示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法定工作日******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937-****536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省**市**区**东路1号
邮编:735000
******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