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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市荔****办丰美小区14号楼11号、13号 | 999,897.00元 | 97.73 |
合同包1:
工程类(****)
| 1-1 | 装修工程 | ****卫生院CT室及DR室改造 | 以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后 (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 项 | 陈珍勇 | 闽235********40345 | 421,444.00 |
| 1-2 | 装修工程 | ****卫生院DR室改造 | 以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后 (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 项 | 陈珍勇 | 闽235********40345 | 225,373.00 |
| 1-3 | 装修工程 | ****卫生院CT室改造 | 以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后 (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 项 | 陈珍勇 | 闽235********40345 | 353,080.00 |
| 采购人代表: | 林文涌 |
| 评审专家: | 郭荔萍 、 陈炳宏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缴纳比例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下(含)的部分按0.6%缴纳;成交金额在30万-100万元(含)的部分按0.5%缴纳;按上述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代理服务费总额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包干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缴纳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2)中标(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开户名:****;开户行:****营业部;帐号:110********006,开票邮箱:****@163.com。(4)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支付标准按莆财购(2017)20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0.529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
地址:**县**街道八二五大街910号
联系方式:0594-****58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县**街道学府东路3635号
联系方式:152****99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益廉
电话:152****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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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