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司10KV配电工程 | ||
| 品目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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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管委会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8日 16:0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07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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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苏采云系统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7月20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202_第四开标室(**)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370.7961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公司梁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9142 | ||
| 采购单位 | ****管委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超越大道北206国道以东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6-****779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沂城街道**中路65-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公司梁甜 | ||
| 项目概况 ******公司10KV配电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 https://czj.****.cn/zfcg/ ,****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20 10: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公司10KV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79612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70.796127万元
采购需求:
******公司10KV配电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https://czj.****.cn/zfcg/ ,****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方式:**政府采购网 https://czj.****.cn/zfcg/ ,****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6-07-20 10:0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6-07-20 10:00 (**时间)
地点:**区202_第四开标室(**)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
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0:00)前。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标书代写
(三)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质疑接收人:仓明 联系电话:182****9142
地址:**省**市**区学府路万达华府(学府路)北门2-106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电子标服务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管委会
单位地址:**区超越大道北206国道以东
联系人:李明学
联系电话:0516-****7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学府路万达华府(学府路)北门2-106
联系人:仓明
联系电话:182****91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仓明
电话:182****9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