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非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新建渔沟中学分校、改扩建灵璧县渔沟中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安徽-宿州-灵璧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生成日期: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文 号: 名 称: 关键词: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026-06-18 16:14:262026-06-18 16:14:26
****政府办
****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中学分校、****中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中学分校、****中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6-06-18 16:14

根****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557-****191。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灵水管〔2026〕2号

二、项目名称:****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中学分校、****中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代码:****

三、审批类别:水土保持

四、审批内容:

水土保持总体意见:1、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85公顷。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二级标准。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3.33%,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88,渣土保护率95.8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5.89%,林草覆盖率达到14.42%。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5、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设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3、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4、按规定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县****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87504T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范荡荡

八、审批决**期:2026年6月17日

九、审批机关:****水利局

****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中学分校、****中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