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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及配套管网改扩建工程(重新报批)竣工信息补充公示如下:
****位于**县回龙**东村一、七社,主要收集**县凯江以西片区城镇生活污水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县装备食品产业园范围内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现状规模为1.0万m3/d,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12)一级A标;本次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本次工程扩建2.0万m3/d,改造2.4km的DN800~DN1200污水截污干管,同时**雨水管网3.3km,****处理厂总规模达到5.0万m3/d,主要指标出水水质标准执行《**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处理厂出水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项目竣工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调试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158****8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