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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宣传部电影创作拍摄制作发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评审总得分 |
| 1 | **** | **市**区纯阳宫1号 | 报价:****150(元) | - | 95.32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第****宣传部电影创作拍摄制作发行项目 | 第****宣传部电影创作拍摄制作发行项目 | 本项目拟拍摄电影《歌声飘过盖孜河畔》(暂定名),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后期剪辑、宣传公映等全流程服务,力求打造一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院线电影。(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本项目拟拍摄电影《歌声飘过盖孜河畔》(暂定名),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后期剪辑、宣传公映等全流程服务,力求打造一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院线电影。(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3月10日前完成影片公映。 | 影片拍摄、后期制作、宣传公映等环节须符合国家电影行业相关标准,确保影片质量达到院线或主流媒体平台播映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全佺,崔凯伟,李晓露,龚玉,陈芳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100万元以下*1.58%,100-500万元*0.84%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93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机关)
地 址:****市长征东街603号
联系方式:1840-****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猛进北路天北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994-****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陈萌、刘丹、贾小侠
电 话:0994-****109
4. ****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维吾尔自治区**市长征东街603号
传 真:0994-****059
联 系 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9****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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