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五家渠市党委宣传部电影创作拍摄制作发行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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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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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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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宣传部电影创作拍摄制作发行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宣传部电影创作拍摄制作发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评审总得分
1 **** **市**区纯阳宫1号 报价:****150(元) - 95.32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宣传部电影创作拍摄制作发行项目 第****宣传部电影创作拍摄制作发行项目 本项目拟拍摄电影《歌声飘过盖孜河畔》(暂定名),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后期剪辑、宣传公映等全流程服务,力求打造一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院线电影。(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拍摄电影《歌声飘过盖孜河畔》(暂定名),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后期剪辑、宣传公映等全流程服务,力求打造一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院线电影。(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3月10日前完成影片公映。 影片拍摄、后期制作、宣传公映等环节须符合国家电影行业相关标准,确保影片质量达到院线或主流媒体平台播映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全佺,崔凯伟,李晓露,龚玉,陈芳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100万元以下*1.58%,100-500万元*0.84%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93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机关)

地 址:****市长征东街603号

联系方式:1840-****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猛进北路天北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994-****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陈萌、刘丹、贾小侠

电 话:0994-****109

4. ****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维吾尔自治区**市长征东街603号

传 真:0994-****059

联 系 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9****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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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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