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社会资本联合体成员比选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委托********水利局**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社会资本联合体成员比选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工作,现面向国内公开发布询比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水利局**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社会资本联合体成员比选项目
1.2 项目概况:
项目具体情况以“****水利局**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网址:https://zfcg.****.cn/xuchang/content?infoId=****848 channelCode=H710201)公示为准,****拟参与该项目投标,并已选定一名施工联合体和一名设计联合体。除上述两名联合体成员单位外,拟另选取一名施工联合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施工,承担输水管道和配水管网施工任务;选取一名设计联合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承担水厂部分设计任务,5家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投标。
(1)项目整体静态投资59850.44万元,涵盖输水管道、水厂及配水管网三部分,****水厂1座,设计规模5万立方米/日,管道铺设总长约435.87公里。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社会资本投资不少于20517.19万元,建设内容不少于建设3万立方米/日的水厂(包含5万立方米/日水厂的送水泵房、综合加药间、污泥脱水机房等)、北干线段、南干线段,以及王洛镇、汾陈镇、十里铺镇3个乡镇的管网,线路总长度约96.04公里;项目资本金比例约为21%,项目资本金金额预计为4317.19万元,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方自有资金。其余资金将由****公司通过向金融机构筹措。
政策性资金投资39900.25万元(由采购人筹措),主要用于建设输水管道、北部水厂2万立方米/日的扩建部分、北干线段及南干线段剩余部分,颍阳镇、颍桥回族镇、双庙乡、茨沟街道等其余乡镇的管网,以及北干线与**管网的连接线,线路总长度约339.83公里(根据社会资本方投资金额调整政策性资金投资范围)。
(2)经营权范围16个乡镇存量供水设施(包括**街道、颍桥回族镇、麦岭镇、颍阳镇、王洛镇、紫云镇、库庄镇、十里铺镇、山头店镇、汾陈镇、湛**、茨沟街道、丁营乡、姜庄乡、范湖乡、双庙乡),向除**供水范围外区域农村人口供水并收取水费。
1.3 质量标准:
1标段: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及项目采购人后续有关要求,保证顺**过各部门审查。
2标段: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 **期限:不超过35年(含建设期2年,经营期不超过33年)。
1.5 实施地点:**市**县。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1标段:设计联合体成员采购;2标段:施工联合体成员采购。
2.供应商资格要求(一)1标段
2.1.1 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2 供应商须具有现行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1.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2.1.4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总投资额不少于20517.19万元的项目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1.5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的,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相关报表。
2.1.6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1.7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急标书代写
2.1.8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1.9 供应商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https://zxgk.****.cn/shixin/)的、被列入“信用中国-信息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https://www.****.cn/zhuanxiangchaxun/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n/search/cr/)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响应活动(提供自询比采购公告发出日之后的网页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页,须显示查询时间)。
2.1.10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9)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工作的;
(10)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11)违反联合体协议约定给牵头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同一个项目中同时参与响应;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11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2标段
2.2.1 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2 供应商须具有现行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2.2.4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项目施工业绩。
2.2.5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的,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相关报表。
2.2.6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2.7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急标书代写
2.2.8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2.9 供应商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https://zxgk.****.cn/shixin/)的、被列入“信用中国-信息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https://www.****.cn/zhuanxiangchaxun/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n/search/cr/)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响应活动(提供自询比采购公告发出日之后的网页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页,须显示查询时间)。
2.2.10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9)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10)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工作的;
(11)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12)违反联合体协议约定给牵头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同一个项目中同时参与响应;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11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获取询比采购文件3.1 获取时间: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地点:以邮件方式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3.3 获取方式:①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邮箱发送的标题为:XX公司参与XX项目XX标段,****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向潜在供应商发送询比采购文件。
3.4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0元。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截止时间:2026年7月12日10时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4.2地点:****1111会议室(**省**市郑东新区中道西路36号**水投大厦11楼)。
5.响应文件的开启5.1时间:2026年7月12日10时00分(**时间)。
5.2地点:****1111会议室(**省**市郑东新区中道西路36号**水投大厦11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7.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中道西路36号**水投大厦
联系人:安女士
联系方式:0371-****1062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安钢大道东段159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1-****1069、0372-****072
电子邮箱:****@163.com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