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市涪**(涪江-安**段)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市涪**(涪江-安**段)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16-****817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5****3887 |
| 开标地点 | 绵****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6-07-07 09:30:00 |
| 公示期 | 2026-07-09 至 2026-07-13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6344.67 |
| 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情况 | |||||
| 第一名 | ****公司 | 招标人代表 | 12 | 23.60 | 58.88 |
| 招标人代表 | 12 | 18.40 | 58.88 | ||
| 招标人代表 | 12 | 19.20 | 58.88 | ||
| 评标专家 | 12 | 21.90 | 58.88 | ||
| 评标专家 | 12 | 15.00 | 58.88 | ||
| 评标专家 | 12 | 20.80 | 58.88 | ||
| 评标专家 | 12 | 22.40 | 58.88 | ||
| 评标专家 | 12 | 23.00 | 58.88 | ||
| 评标专家 | 12 | 17.10 | 58.88 | ||
| 第一名 | ****公司 | 招标人代表 | 12 | 18.20 | 59.24 |
| 招标人代表 | 12 | 17.60 | 59.24 | ||
| 招标人代表 | 12 | 13.60 | 59.24 | ||
| 评标专家 | 12 | 21.80 | 59.24 | ||
| 评标专家 | 12 | 16.10 | 59.24 | ||
| 评标专家 | 12 | 18.90 | 59.24 | ||
| 评标专家 | 12 | 23.00 | 59.24 | ||
| 评标专家 | 12 | 21.30 | 59.24 | ||
| 评标专家 | 12 | 17.50 | 59.24 | ||
| 第一名 | **** | 招标人代表 | 12 | 27.20 | 59.51 |
| 招标人代表 | 12 | 24.00 | 59.51 | ||
| 招标人代表 | 12 | 26.40 | 59.51 | ||
| 评标专家 | 12 | 21.90 | 59.51 | ||
| 评标专家 | 12 | 15.70 | 59.51 | ||
| 评标专家 | 12 | 20.60 | 59.51 | ||
| 评标专家 | 12 | 23.00 | 59.51 | ||
| 评标专家 | 12 | 22.20 | 59.51 | ||
| 评标专家 | 12 | 17.30 | 59.51 | ||
| ****公司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张** | 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津112********04864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培利 | 职称证 | B082********003047 | 市政公用工程 | 中级 |
| ****公司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李长有 | 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豫141********15203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高继磊 | 职称证 | B202********0077 | 市政公用工程 | 高级 |
|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蒲正东 | 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川151********08709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潘伟 | 职称证 | 202****9110 | 市政工程 | 中级 |
| ****公司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永****公司 | **县老旧小区及“美丽县城”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 | ****0511 | ****0525 | 1.营造宜居环境: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文化旅游:景观绿化工程。2.打造特色风貌:建筑风貌提升;主题街区,特色街区景观改造。 | ****58400.00 | 张小蒙 | |
| 吉****建设局 | 庐陵新区**片区路网完善工程 | ****0315 | ****0320 | 1、和气东路**工程道路长约450米,红线宽15米;2、理想城周边路网**工程包含和气路道路长度270米,红线宽15米,3、十三中周边配套路网**工程:包含****延道路长度307米,红线宽30米;和谐**延道路长266米,红线宽36米;4、经二**延**工程道路长 856米,宽红线15米。**内容为道路路基、路面、雨污水管道。管线综合和道路绿化、路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工程。 | ****8716.00 | 张佳男 | |
| ****管理局 | **市**大道(贾鲁**路-中州大道、**路-嵩山路)延伸工程项目 | ****0315 | **大道(贾鲁**路-中州大道、**路-嵩山路)延伸工程,全长约1774米,红线宽度48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 | ****03906.73 | 司亚飞 | ||
| ****建设局 | **经四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0628 | 道路全长1885.198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纬二**,桥面宽度24米;**运亨二**,桥面宽度16米;建设排水管网工程;**电信、煤气、自来水等配套综合管网;建设交通、绿化和照明工程。 | ****5012.00 | 张玉峰 | ||
| ****建设局 | **县入洱海河流(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0302 | ****1226 | 工程在**县城市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指导下,结合洱海流域现状和相关工程建设情况,拟实施点源污染控制、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建设生态步道、生态隔离带、生态护岸、进行河道清淤等工程。主要包括:(1)点源污染控制工程。(2)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工程。(3)生态步道工程。(4)生态隔离带工程。(5)生态护岸工程。(6)河道清淤工程。 | ****15800.00 | 肖和锦 | |
| ****公司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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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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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运输局 | 北环大道-邯黄铁路连接线(东岳大道南延)项目二标段 | ****0109 | 一级公路双向6车道、3米宽中央分隔带及道路两侧绿化、 圆管涵、平面交叉、安全设施、排水、防护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 ****7500.26 | 邓琛瑶 | ||
| **淮****公司 | **县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EPC总承包 | ****1217 | ****停车场建设及场内充电桩、路内智慧停车位规划、智慧交通综合杆;(1)停车场共计3处,分别位于**县******停车场一处 ,总用地面积为7660m;**县韩莹****停车场一处,总用地面 积为6500m;**县******停车场一处,总用地面积为9700m 。3****停车场共建1402个停车位,停车场共设置419个充电桩。 | ****94000.00 | 蒲亚威 | ||
| ****公司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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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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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集团****公司 | 绵兴路(**大道至双碑铁路立交段)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0519 | ****0205 | 本工程起于永惠路交叉口以东,终点至双碑铁路立交,路线全长7164.5m,道路总体线位与现状保持一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排水工程、立体过街设施等及其它附属设施工程。 | ****81800.00 | 周超 | |
| ****集团****公司 | 滨**路西段排水及道路改造工程 | ****0825 | ****0825 |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排水改造和道路附属改造两个方面。其中,道路改造长度约5.4㎞(路面黑化48960㎡、路面恢复9000㎡、拓宽**路面3500㎡、**人行道23870㎡);管道埋设长度约3.4㎞(D1500长度773m、D1600长度2687m),污水管道服务范围44平方公里,设计污水量为2.033m3/s。 | ****86500.00 | 贾猛 | |
| ****集团****公司 | **路道路及排水改造补短板工程 | ****0710 | ****1115 | 本项目由道路与排水渠道两部分组成,排水渠线形与道路基本一致,长约1.8公里,出口接三江交汇口。道路结合规划和现场实际用地条件,因地制宜对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同步建设配套公共设施。包括:道路、排水、绿化景观等工程。 | ****00000.00 | 杜毅 | |
|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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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135****3887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 联系电话:0816-****973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否排序由招标文件规定。招标文件规定排序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排序,发布人按评标结果公示排序;招标文件未规定排序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发布人按评标结果不公示排序。
3.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4.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5.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6.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7.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8.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9.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10.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1.****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