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企邦公司持有的安徽宝盛公司不良债权拍卖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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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挂牌价:93.6786万元 保证金:20.0万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6时00分00秒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1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基本概况
标的名称:****公司****公司不良债权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07月08T日 至 2026年07月21T日
重要信息披露

一、标的为****(即债权人,以下简称“****公司”)持****集团有限公司(即债务人,以下简称“****公司”)不良贷款债权。

二、****公司注册地址为**省**市**县无城镇巢无路无城工业区,注册资本10800万元,其中股东赵斌认缴出资额9720万元、实缴出资额4320万元,持股比例90%;股东李桂玲认缴出资额1080万元、实缴出资额480万元,持股比例10%;法定代表人为赵斌;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运输:长江中下游干线及支流省际普通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三、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15日),标的债权本金余额为600万元,利****银行与债务人签订的合同计算305.2248万元(最终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为准)。****公司处置的最终债权金额以处置时签署的协议为准(债权利息及罚息、代****法院支持或实际追偿到的为准)。该项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商业房产。

四、债权现状:****法院(2018)皖0181民初4317号民事判决书(胜诉并生效法律文书)****公司****分行借款****0000元及利息70410.03元(利息算至2018年7月21日,后期利息按合同约定算至此款还清时止),其中1000万元借款本息及与之对应的抵押船舶(船号:皖宝盛工777)已执行完毕。现仅剩余600万元债权本息及其抵押物、担保人的连带清偿责任未予清偿,即本次拍卖的不良债权。

五、抵押物(商业房产)情况 :位于****花园东2、3、5、6幢1-2层55-58号门面房,建筑面积共计378.86㎡,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7.36㎡,使用权类型:出让;不动产权证号:无房字第015057-1号、无国用(2011)第3494号;抵押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为皖(2017)**县****062号;抵押方式为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数额为937.0万元;债务履行期限:2017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2日,抵押顺位:1。

六、债权前手转让情况:2019年9月11日,****银行****公司****分行将(2018)皖0181民初431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中国华融****公司****公司(即中国中信金融****公司****公司);2023年9月7日,****公司****公司将其全****公司。

七、标的咨询及勘查

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17时止,请意向人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省**市****花园抵押物坐落地现场勘查,且务必向拍卖人线下查阅债权相关资料(预约电话:152****6360任女士)。

八、竞买注意事项及免责声明

1.标的债权及其担保的****银行与债务人、各担保人签订的合同、相关权属证件、法院法律文书等确定的权利、从权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做任何担保。

2.债权抵押物以现状(指权利现状和物理现状,含瑕疵)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做任何担保。

3.标的债权为不良贷款债权,竞买人/买受人应充分认识并自愿承担以下风险:

(1)债务人偿债能力不足风险:****公司虽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限制消费令记录,可能已无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

(2)保证人无法追偿风险:保证人可能下落不明或无财产可供执行。

(3)抵押物权利瑕疵风险:商业用房可能存在租赁、占用或欠缴税费等情形。

(4)利息持续计算风险: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银行与债****法院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方式连续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5)债权资料不完整风险:委托人不对债权资料的完整性承担保证责任。

4.竞买人(买受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次拍卖的全部规则、要求、说明、提示、声明等,对标的债权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等做出全面评估并予以认可,且自愿承担全部风险和损失,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撤销、解除成交或减免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5.买受人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对标的债权前手权利人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实物、权益、交易、价值、效力 、过户等方面的追索、抗辩等的权利,同时自愿放弃因此而以诉讼、仲裁等各种方式主张交易无效或撤销成交,以及以诉讼、仲裁等各种方式追索委托人及前手权利人的权利。

九、由于标的债权涉及到委托人或债权人、债务人及保证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原因,为保障上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债权相关的文件资料不宜在网上公开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凭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机构注册证件复印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拍卖人处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在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后签署《债权资料查阅确认书》。


交易条件

一、竞买资格审查

竞买资格采取后审方式,竞买人参与竞价前须自行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竞买人未按竞买资格条件参与竞价,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竞买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重新组织拍卖。同时****交易中心有权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且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造成损失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人如有疑虑,****公司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进行预审。

二、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银行账户向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的保证金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通过第三方交纳),并自行确认到账情况。

竞买成交的,买受人(即受让人,下同)通过“交易系统”线上签署成交确认书和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并在支付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且上传成交价款支付凭证后,****交易中心****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工商银行**东茅岭支行,账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行号:1025 5706 0206)抵作债权转让价款(不计息);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不计息),但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除外。

三、拍卖价格

标的债权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债权资产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

四、****公司)就本次债权转让承担的义务

1.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并承担公告等相关费用;

2.提供600万债权的借款资料及判决书、裁定书;

3.配合提供变更“申请执行人”所需文书文件;

4.在抵押物过户时,配合提供解押手续;

5.承担债权转让交易应缴纳的所得税及印花税。

五、标的债权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追偿,并承担受让后的全部法律后果及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全案案件受理费、全案执行费、评估鉴定费、法拍服务费等)。

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债权资产转让以及权证变更、配套设施更名过户(包括多次变更及更名过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应缴纳的房地产交易等一切税费和基金。

七、买受佣金及其他费用

(一)买受佣金

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协会关于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成交价金额的5%向拍卖人支付买受佣金。

(二)交易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中心开具财政非税收据(无发票)。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成交结果被取消的,均不可免缴或缓缴交易服务费。

八、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1.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配合委托人、拍****交易中心完成竞买资格的审查工作。资格审查通过后,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发起网签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须在2026年7月28日17时前配合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完成《成交确认书》的网签工作。

3.买受人须在2026年7月31日17时前配合委托人在“交易系统”完成《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即债权转让协议)的网签工作。

4.买受人须在2026年8月3日17时前在“交易系统”完成上传成交价款支付凭证。

九、支付成交款项

(一)买受人须在2026年7月31日17时前付清①交易服务费②买受佣金③成交价款,交款账户如下:

户 名:****

开户行:工商银行**市东茅岭支行

账 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行 号:1025 5706 0206

(二)特别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银行账户)转账,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债权移交

1.拍卖人在受让人线上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即债权转让协议)并付清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供《公共**进场交易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债权移交通知书》等拍卖成交证明文件。

2.委托人凭上述成交证明文件与买受人线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模板线下查阅),并向买受人移交债权凭证资料,资料明细如下(复印件):

(1)贷款合同(2)保证合同(3)贷款转存凭证(4)不动产权证书(5)不动产抵押权证(6)债权前手转让协议(7)债权前审转让通知函(8)债权前审转让确认函(9)债权判决书(10)执行裁定书。

3.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负责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

4.委托人配合提供变更“申请执行人”所需文书文件以及抵押物过户所需的解押手续。

十一、竞买人(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竞买人报名时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成交结果无效的,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重新组织拍卖,违约竞买人须按照起拍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交易中心有权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且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2.竞买人未按竞买资格条件参与竞价,导致成交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竞买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重新组织拍卖。同时****交易中心有权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且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造成损失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买受人未按期配合竞买资格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即债权转让协议)的,每延期一天须按照成交价的3‰/天支付违约金,但逾期达15天或拒绝履约的,则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成交,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重新组织拍卖,违约买受人须按照成交价的20%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未按期足额支付成交款项的,应自逾期之日起以未支付金额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点五计算利息,并自逾期之日起以未支付金额为计算基数按2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时,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买受人逾期达30日,则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成交,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重新组织拍卖,违约买受人须按照成交价的20%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违约的,****交易中心有权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且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买受人违约的,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充抵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款、委托佣金及买受佣金、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等拍卖款项,也可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和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等。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内补足差额,且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4.买受人需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价差损失、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5.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其以竞买人、买受人共同身份认可和接受“交易系统”上传的公开转让文件以及债权转让协议所有条款的规定和约定,并接受其约束且无任何异议,同时买受人不得转让或单方面终止协议,但委托人有权在不违反协议以及拍卖文件原则性规定和约定的前提下,可以完善债权转让协议的相关条款。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公开转让文件以及债权转让协议(协议模板线下查阅)相关条款,并据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交易信息
交易编号:岳国资〔2026〕387号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6时00分00秒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7月21日 17时00分00秒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7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6时00分00秒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7月21日 17时00分00秒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资格后审
起始价:93.6786万元
交易方式:
增价幅度:1.0万元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确定竞得人规则: 1.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当前最高价,并始终以系统实际接受的最高价为准。竞价结束时,如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系统将按当前最高价确定成交价,并自动生成成交提示信息。 2.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拍卖人或委托人根据公告中设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交易系统对所有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最高报价人,方能确定为竞得人。
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公司****公司不良债权拍卖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概况

标 的

所在地

起始价

竞 买

保证金

增价幅度

1

****公司****公司不良债权

标的为****(即债权人,简称“****公司”)持****集团有限公司(即债务人,简称“****公司”)不良贷款债权,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位于**省**市。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15日),标的债权本金余额为600万元,利****银行与债务人签订的合同计算305.2248万元(最终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为准)。****公司处置的最终债权金额以处置时签署的协议为准(债权利息及罚息、代****法院支持或实际追偿到的为准)。该项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商业房产,位于****花园东2、3、5、6幢1-2层55-58号门面房,建筑面积共计378.86㎡。

截至2026年05月15日查明“债务人及保证人涉及多起被执行案件,银行账户被另案保全冻结,除此以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市**区

93.6786

万元

20万元

1万元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sz.****.com:9093/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竞买资格要求并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7月7日16时00分00秒至2026年7月21日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让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方,**终结。

五、本次网上公开转让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7日16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7月21日17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1.特别提示:竞买资格采取后审方式,竞买人参与竞价前须自行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竞买人未按竞买资格条件参与竞价,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竞买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重新组织拍卖。同时****交易中心有权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且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造成损失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人如有疑虑,****公司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进行预审。

2.保证金约定:竞买成交的,买受人(即受让人,下同)通过“交易系统”线上签署成交确认书和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并在支付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且上传成交价款支付凭证后,****交易中心****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工商银行**东茅岭支行,账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行号:1025 5706 0206)抵作债权转让价款(不计息);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不计息),但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除外。

七、本次网上公开转让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让业务咨询电话:**** 152****6360(任女士)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0730-****991

****

2026年7月7日


公告附件:

补充公告
****

****公司****公司

不良债权拍卖的补充公告

我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发布交易公告(公告编号:****),****公司****公司不良债权进行拍卖(交易编号:岳国资〔2026〕387号),****公司疏忽,上传至交易系统的公开出让文件有误;为避免交易纠纷,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系统公开出让文件《重要信息披露》第二段的数据有误,原文为“……股东李桂玲认缴出资额1080万元、实缴出资额480万元,持股比例90%;……”现更正为“……股东李桂玲认缴出资额1080万元、实缴出资额480万元,持股比例10%;……”。

二、除上述内容需更正外,其他事项未做更改,敬请各位竞买人注意上述变更内容。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省**市金鹗中路304号中环大楼6楼

咨询电话:0730-****888(办) 152****6360(任女士)

监督电话:0730-****838(市场监管部门)

****

2026年7月8日


受让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人应信誉良好,有足额的资金支付能力,能够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3.竞买人的资金来源须合法。

4.下列人员及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不良债权:

(1)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2****公司工作人员;

(3)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

(4)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及其关联人;

(5)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

(6)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7)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8****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行为人以及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5.竞买人不得联合申请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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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次 竞买编号 出价时间 出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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