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何家基地井冈蜜柚果园招租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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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果园经营效益,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基地井冈蜜柚果园的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基本情况

1.地址:何家基地井冈蜜柚果园

2.标的总面积:8.256亩,招租起始价为每亩每年830元。

3.租赁期限与租金支付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支付: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须在中标后3日内完成果园交接、签订《果园出租合同》并付清首年租金;后续年度租金应于每年6月30日前足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超过15日仍未付清,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果园使用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1.公告时间: 2026年 7 月 7 日至 2026 年 7月 9 日

2.报名时间: 2026年 7 月 7 日至 2026 年 7月 9 日

3.报名地点:**农高区企业孵化器A座612办公室

4.联系方式:赵英豪156****3702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和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竞租活动,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

1.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有被法律强制执行过的;

3.有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

四、竞租方式

1.本次竞价采用一次报价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价高者得原则。

2.竞租人须在竞租现场提交《报价表》,报价不得低于每亩每年830元,且增价幅度需为每亩每年50元的整数倍。

3.报价将按从高到低排序,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报价,则通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4.若公告期内仅一家竞租人报名,且其现场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则直接确定该竞租人为中标人,中标价以其报价为准。

5.竞价结果当场公布,中标人须在3天内完成《何家基地井冈蜜柚果园出租合同》的签订。

五、竞租时间

2026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三点

六、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时,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行为、足额结清所有费用且完好交还果园及原有果树设施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有违约、造成果树及设施损毁、果园撂荒或产生其他损失的,出租方有权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依法追偿。

七、竞租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需提供:本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参加应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2.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①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竞租企业委派办理报名手续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代表本人亲临报名的只需要提供上述要求的①、②即可。法人申请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八、竞租说明及承租方义务

1.标的物交付: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竞租人应在报名前自行或联系出租方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果园位置、果树等现状。一旦报价,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全部情况。

2.经营用途: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及果园的使用性质,不得利用果园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需变更业务,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3.合法经营:承租方须依法自主经营,自行办理所需农业种植、生产经营等相关证件,并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税费、债务、风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服从管理:承租方须****政府部门的管理,保持果园及周边环境卫生,落实防火、防盗、安全作业、综合治理等责任。租赁期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禁止转租与违规改造: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果园或变相转租;不得私自改造土地、搭建任何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果园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改造与维修:承租方如需对果园、设施进行必要改造、维修,须提前将方案报出租方书面审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因承租方改造而增加的不动产附属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损坏或拆除。

7.费用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人工、农资、水电、设施养护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果园管护要求:承租方必须做好果园日常管护,严禁撂荒、弃管。连续30日无人进行正常农事活动或果园内杂草覆盖率超过 70%,即视为撂荒;经出租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仍未整改恢复的,视为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偿收回果园使用权,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确保原有井冈蜜柚果树100% 存活,不得擅自砍伐、损毁、移栽原有果树,若造成果树死亡、损毁,须按每棵200元标准赔偿或限期补植同等规格成活果树。

9.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承租方须于7日内清空所有可移动财产,清理地面杂物及废弃农资,确保原有果树与配套设施完好。承租方不得擅自破坏、采收果树或移栽苗木。其遗留的农作物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10.合同续租:租赁期满,若出租方继续对外招租,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若原承租方存在拖欠租金、擅自转租、果园撂荒、损毁果树等违约行为的,不再享有优先权。

11.不可抗力:****政府征地、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土地、果树补偿归出租方所有,乙方经营投入、青苗及经营损失补偿归承租方所有,****政府实际补偿方案为准。

12.争议解决:因本租赁关系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所有。

2.出租方有权在竞租开始前,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本公告,并对报名竞租人具有约束力。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双**式签订的《何家基地井冈蜜柚果园出租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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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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