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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长期护理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医保局 ****保障部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4〕29号)、《国家医保局 教育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11号)、《****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5〕61号)等有关要求,经公开发布遴选公告、培训机构自愿申报、组织专家综合评估、集体决策等程序,拟确定**市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如下:
****学校
泉****学校
********学校有限公司
**市****学校有限公司
******学校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8日-7月14日。在此期间,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医保局****管理科反映。
电话:0595-****8938
联系地址:****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C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