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天麒抑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天麒新建抑振金属材料及制品研发、测试与应用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涪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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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麒**抑振金属材料及制品研发、测试与应用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天麒**抑振金属材料及制品研发、测试与应用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天麒**抑振金属材料及制品研发、测试与应用平台项目

二、建设地点:**科技城新区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万策全****公司

项目概况:**********科技城新区AI智能制造产业园4号楼一层和三层实施“**天麒**抑振金属材料及制品研发、测试与应用平台项目”(代码:****),租用面积553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购置中试真空熔炼系统、真空热处理系统、振动台、DMA热机械分析仪、拉伸试验机、荧光光谱仪、信息化系统等设备50台(套),主体工程设置熔炼区、辅助区、热处理区、机加区、实验室,配套建设公辅工程(依托供水、供电,**供气、辅助设备区、配电间、电梯厅)、环保工程(依托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间等)、办公和生活设施、储运工程(仓库、样品间),建成完整的抑振金属研发、测试、应用开发、应用测试、研发成果平台。本项目主要中试设备真空熔炼炉的研发能力为1200吨/年,去除损耗后,熔炼炉年研发量为1000吨/年,中试期两年。

项目备案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须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建筑垃圾(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以及装修废渣等)定时清运,****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原生活污水、设备冷却循环废水、设备内部冷却废水、****园区已建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真空感应熔炼炉排气口处设置密闭管道,炉衬制作粉尘、真空热熔烟尘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率为95%)后采用“风冷冷却设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其余未收集的制作炉衬、真空熔炼粉尘(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等)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采取车间密闭,定期打扫沉降粉尘等措施;机械加工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无组织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须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原辅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根据报告表核算,以研发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冷干机、空压机、循环冷却水箱、真空感应熔炼炉、台车炉、炉衬装拆平台、行车、真空退火炉、锯床、车床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废耐火材料、冒口和表皮、不合格品、废边角料等暂存后,****公司**化利用;废****设备厂家回收处置;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实验废渣、实验废液、废切削液、废脱模剂、废试剂瓶、废喷淋液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耐火材料、回收粉尘、废布袋、灰尘等废物运营后须及时开展鉴别,未鉴别前按照危废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仓库、实验室、熔炼区、辅助区、机加区、热处理区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相关防范措施:按照安全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并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各类金属原料、氩气、氮气、氧化镁、硼酸、水玻璃、脱模剂、切削液、氯化钠、氯化铜、冰乙酸、盐酸、硫酸、硝酸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重点加强金属粉尘的管控,避免发生燃爆事故;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管理及安全检查,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项目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技术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八)其他事项按报告表的要求执行。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与淘汰类。**科技城新区经济运行局具文(川投资备[****]JXQB-0208号)予以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科技城新区直管区产业组团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局审查意见(绵环函〔2024〕5号),****园区产业规划;根据《**科技城新区直管区产业组团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及《**科技城新****服务中心规划审查意见》,本项目用地规划性质为工矿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科技城新区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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