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0MA5KBT3J8P | 建设单位法人:梁泉涌 |
| 李恒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区 |
| ****市**港海豚路1号 |
| ****HOPENE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合成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区 **壮族自治区****区 |
| 经度:108.611944 纬度: 21.7191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3 |
| 自贸钦审批环〔2024〕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00MA5KBT3J8P001V |
| 2021-03-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279 |
| 1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0MA5KBT3J8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DHMTM56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843480B | 竣工时间:2025-0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02gTD4X |
| 项目属于合成材料制造行业,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属于合成材料制造行业,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1000吨聚烯烃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1000吨聚烯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精制-配制-聚合反应-分离回收-挤出造粒-存储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精制-配制-聚合反应-分离回收-挤出造粒-存储包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处理: (1)添加剂投料废气经“密闭投料器”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 (2)气力输送及包装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 (3)项目配置单元、精馏塔、分离罐等产生的乙烯、溶剂等,作为燃料气送现有甲醇装置“加热炉”,燃烧烟气依托现有60m高DA040排气筒排放。根据已批复的《****工业气体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DA040排口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排放限值要求。燃料气燃烧产生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对照GB31571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执行其中较为严格的GB31571表4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要求。 废水处理:项目废水汇集至废水收集池后,通过管道输****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库进行贮存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堆场进行贮存,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有效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东、南、西、北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处理: (1)添加剂投料废气经“密闭投料器”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为进一步降低无组织排放,将废气气量1000m3/h,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 (2)通过合理布置设备,经离心脱水后的粒料,可重力落至料仓内,即取消了气力输送时产生的废气。包装废气经集气罩(包装废气原环评即为集气罩收集,气力输送为管道收集)收集后,由于该股废气含有水汽,易造成布袋堵塞,采用“水洗”替代“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 (3)项目配置单元、精馏塔、分离罐等产生的乙烯、溶剂等,作为燃料气送现有甲醇装置“加热炉”,燃烧烟气依托现有60m高DA040排气筒排放。根据已批复的《****工业气体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DA040排口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排放限值要求。燃料气燃烧产生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对照GB31571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执行其中较为严格的GB31571表4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要求。 废水处理:项目废水汇集至废水收集池后,通过管道输****处理厂处理后外排,调整新增的水洗废水,同其他废水一并****处理厂处理。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库进行贮存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原环评报告遗漏废导热油产生、收集及处置情况分析,项目固废废导热油(危废代码:HW08 900-249-08)每三年可能产生废导热油为200kg,经油罐收集自行贮存后委托**海中****公司处置,不构成重大变动,本次验收将每三年可能产生废导热油为200kg纳入验收范围。 一般固废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堆场进行贮存,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有效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东、南、西、北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项目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时,为规范全厂排放口统一管理,对原1#排气筒编号调整为DA048排气筒,其排气筒高度及内径等参数保持不变。本报告后续表述中,“DA048排气筒”即代表原1#排气筒。原2#排气筒编号调整为DA049排气筒,其排气筒高度及内径等参数保持不变。本报告后续表述中,“DA049排气筒”即代表原2#排气筒。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变化情况及原因如下: (1)根据实际初期雨水的汇水面积调整了初期雨水池的大小,初期雨水池的容积由120m3调整为67.5m3。 (2)为进一步降低添加剂投料时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将添加剂投料废气气量由500m3/h,提高至1000m3/h,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通过合理布置设备,取消了气力输送,项目气力输送粒料改为重力落料,即建成后不产生气力输送废气,气力输送气量分配至包装废气。包装废气采用“水洗”替代“布袋除尘器”处理方式。同时包装废气的气量由原环评中的300m3/h提高至600m3/h。 (4)原环评报告遗漏废导热油产生、收集及处置情况分析,项目固废废导热油(危废代码:HW08 900-249-08)每三年可能产生废导热油为200kg,经油罐收集自行贮存后委托**海中****公司处置,不构成重大变动,本次验收将每三年可能产生废导热油为200kg纳入验收范围。 前述(1)~(3)变化****生态环境局复函《****环境局关于****HOPENE项目非重大变动的意见》。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变动属非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256.648 | 0 | 0 | 0 | 0 | / |
| 0 | 0 | 751.419 | 0 | 0 | 0 | 0 | / |
| 0 | 0.0037 | 159.273 | 0 | 0 | 0.004 | 0.004 | / |
| 0 | 0.0492 | 236.75 | 0 | 0 | 0.049 | 0.049 | / |
| 1 | ******公司污水处理厂(一期)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 依托******公司污水处理厂(一期) | 水质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
| 1 | 布袋除尘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排放限值 | 布袋除尘器 | 经由投料废气排放口(DA048排气筒)排出的废气,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表4相应限值要求 | |
| 2 | 布袋除尘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排放限值 | 采用“水洗筒”替代“布袋除尘器” | 经由包装废气排放口(DA049排气筒)排出的废气,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表4相应限值要求 | |
| 3 | 现有甲醇1#装置加热炉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排放限值,燃料气燃烧产生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要求 | 现有甲醇1#装置加热炉 | 经由甲醇1#装置加热炉尾气排放口(DA040排气筒)排出的废气颗粒物、SO2、NOX《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相应限值要求;经由甲醇1#装置加热炉尾气排放口(DA040排气筒)排出的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相应限值和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要求。 |
| 1 | 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有关规定及《报告书》要求落实监测计划,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预警预报以及应急措施 | 项目按照分区防渗等原则,对各单元采取了防渗措施,后续将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
| 1 |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分子筛、精馏塔重组份、测试废液等,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库进行贮存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主要有废包装、废树脂、废粉尘、废布袋等,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堆场进行贮存,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分子筛、精馏塔重组份、测试废液等,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库进行贮存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主要有废包装、废树脂、废粉尘、废布袋等,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堆场进行贮存,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原环评报告遗漏废导热油产生、收集及处置情况分析,本次验收把每三年可能产生的废导热油200kg纳入验收范围。 |
| 1 | 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控环境风险。项目装置区**一座120m3的初期雨水池,依托已有的18000m3的事故应急池,按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制定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 项目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废水依托现有18000m3的事故应急池。根据进一步细化的设计资料,需收集初期雨水的面积减小,初期雨水池的容积由120m3调整为67.5m3。企业已将本项目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450702-2026-0044-H)。 |
| 1、供水依托现有供水管网; 2、供电依托现有乙二醇装置的 10/0.4kV 变电所供电; 3、脱盐水依托天宜脱盐水站; 4、循环水系统依托现有 2#循环水站; 5、压缩空气、氮气系统依托现有托普莱克斯建设的空分装置; 6、蒸汽由**能化蒸汽管网供应; 7、事故水池依托托**能化现有的应急事故水池; 8、固废暂存依托原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设施、危废暂存间; 9、废水依托原有生****处理站,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依托现有管网,送至******公司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处理后外排。 10、项目配置单元、精馏塔、分离罐等产生的乙烯、溶剂等作为燃料气送现有甲醇装置“加热炉”,燃烧烟气依托现有60m高DA040排气筒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供水依托现有供水管网; 2、供电依托现有乙二醇装置的 10/0.4kV 变电所供电; 3、脱盐水依托天宜脱盐水站; 4、循环水系统依托现有 2#循环水站; 5、压缩空气、氮气系统依托现有托普莱克斯建设的空分装置; 6、蒸汽由**能化蒸汽管网供应; 7、事故水池依托托**能化现有的应急事故水池; 8、固废暂存依托原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设施、危废暂存间; 9、废水依托原有生****处理站,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依托现有管网,送至******公司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处理后外排。 10、项目配置单元、精馏塔、分离罐等产生的乙烯、溶剂等作为燃料气送现有甲醇装置“加热炉”,燃烧烟气依托现有60m高DA040排气筒排放。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