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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末村水稻、杂粮种植产业配套设施项目澄清通知
致各投标人: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财务要求的以如下为准: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2024或2023-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6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
2. 企业业绩以如下为准:“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最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含1个)以上类似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的EPC业绩,EPC业绩只认可以施工方为联合体成员的业绩)”,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其他内容不变,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