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辉发河、蛤蟆河、大坦平河等11条河域清淤疏浚工程(二期)****改革局以辉发改审批〔202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省辉**境内;
2.2项目名称:辉**辉发河、蛤蟆河、大坦平河等11条河域清淤疏浚工程(二期)
2.3招标内容: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6年10月1日至2031年10月31日,共计【1856】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5日,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善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2已在省级、市级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2720、0435-****81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投标。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数联〔2025〕2号文件及《关于扩大“双盲”评审适用范围的通知》吉政数联〔2025〕1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为“双盲”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8月3日09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路113号二楼多功能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2本项目采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同步推送至**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辉**爱国路12号
联系人:王东钰
联系电话:0435-****2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园区皓月大路与正****广场C座867-868室
联系人:张璇、刘力鹏
联系电话:043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