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变更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做出如下变更:
1.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具备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待建项目(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注:项目总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3.3中“(1)、(2)”规定的资格条件。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待建项目;(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变更为: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待建项目(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注:项目总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3.3中“(1)、(2)”规定的资格条件。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待建项目;(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2.本次变更通知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满足15日以上,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其他内容不变,现将招标文件重新上传,以时间最后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招标人:****
地址:**县金玉路31号
联系人:康聪
联系方式:0876-****9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办事处金尚俊园二期5栋一单元1906号
联 系 人:杨娟
联系方式:139****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