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变更)
一、采购单编号:****
二、采购单名称:****公司**(渝浩、****公司公务、通勤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询比采购
三、发布时间:2026-07-08 10:37
四、报价截止时间:2026-07-09 17:00标书代写
五、报价有效期:2026-10-01
六、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七、采购单位:****,******公司
八、采购代理机构:****
九、采购执行人:韩雨彤
十、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23-****6198
十一、采购类型:公开
十二、应答人资格条件:
应答人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证书: (1)供应商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提供备案表扫描件或复印件。
应答人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应答人近三年2023年01月至应答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车辆维修业绩合同。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业绩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
应答人人员要求:无
十三、主要技术要求:**(渝浩、****公司现有公务、通勤车辆15辆,其中****公务车4辆、通勤车4辆,******公司公务车4辆、通勤车3辆。报价人负责上述车辆的大修、中修、小修、交通事故车辆维修,各级维护、保养以及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详见第二卷“技术部分”
十四、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十五、需用日期:详见下表
十六、交货地点:详见下表
十七、评审方式:智能辅助评审
十八、其他内容:根据 “关于印发《集团公司采购与供应链领域业务取费标准》的通知” 要求,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集团公司采购与供应链领域业务取费标准》。据此,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一卷商务部分第一章应答人须知 1 总则 1.4 费用承担 1.4.3 条款原文:“第 1 种方式:【****集团三级非招标采购项目(不包括长协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中选金额的 3%;电商平台交易费为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的 1.8%。” 现调整为:“第 1 种方式:【****集团三级非招标采购项目(不包括长协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中选金额的 2%;电商平台交易费为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的 1.2%。” 调整后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中选金额 的2% ,电商平台交易费为单个合同 或单个订单金额的 1.2% 。标书代写
十九、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公司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886262-3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 1 | **公司公务、通勤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 1 | 项 | 6% | 2026-08-05 | **市,**市,**区 **市**区**镇银****公司一号仓库 | **** | |
| 2 | 渝浩公司公务、通勤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 1 | 项 | 6% | 2026-08-05 | **市,**市,**区 **市**县浩口苗族仡佬族乡浩口村 | ******公司 |
发布日期:2026-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