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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经**市文物博物****委员会评审通过,何汤佳同志具备文物博物(文物利用)专业馆员任职资格,尹以钏、余明惠同志具备文物博物(文物保护)专业馆员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5日)。若有异议,可向****(人事科)反映,电话:0875-****112、087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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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
附件:**市文物博物****委员会评审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