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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拟报批《**县道仁沟100MW风电二期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公告。
******公司拟于**市**县投资建设**县道仁沟100MW风电二期项目。2025年5月30日,太****管理局以《关于**县道仁沟100MW风电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并审环评〔2025〕24号)对该项目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在后续征地、施工设计阶段,我单位对部分机位选址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建设地点、工程内容发生变动,导致环境敏感性发生变化,对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等有关规定,构成重大变动情形,应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调整后的建设内容为:总装机容量保持100MW不变,安装14台单机容量为7.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仍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一期道仁沟220kV升压站,并在站内扩建1台100MVA主变。同时配套建设集电线路及其他附属设施。
******公司**县道仁沟100MW风电二期项目(重大变动)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现已形成,现将该报告稿全文以及公众参与说明于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予以公示。
报告公示本及公参说明:
链接: https://pan.**.com/s/13Fx3ymXCNy0v95IlfP3fEA
.提取码: zjv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