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编号: | **** |
变更公告
**乡Y166****水库至观蕉桥桥头路段)白加黑路面重铺工程
补遗书 (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乡Y166****水库至观蕉桥桥头路段)白加黑路面重铺工程招标编号:南建标[2026]048号,对本项目补遗书(一)内容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提问的回答
问:根据《****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担保保函制度,全面推广电子保函(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建议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更改为“****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补充:本项目执行泉发改规[2024]5号文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泉发改规[2024]5号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或澄清、修改通知中有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通知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 期: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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