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为满足武****公司在**、**区域**项目全年的土工材料需求,降低采购成本,统一质量标准,经公司批准,现组织土工材料集中公开采购。
二、公司概况
****系武****公司****公司。2021年7月2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商贸****公司,2025年5月更名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等。
三、采购范围及供货区域划分
3.1 采购包件划分及资质要求:
第1包件(**地区):
主要内容:土工材料336000m2,具体材料内容、数量以设计图纸及物资需求清单为准。
关键证件要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代理销售授权证书。
支付方式:每月的25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合同物资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以甲方最终检验合格的数量(该数量需甲方指定专人确认)为准进行结算。当期应付进度款=期中结算金额×当期支付比例70%-甲方的扣除款项及索赔款,供货完毕后,乙方与甲方办理完工结算且完成合同封账后应付至的金额=完工结算金额×90%-甲方的扣除款项及索赔款。剩余款项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所供物资文件且整体工程完工验收1年后付清。
第2包件(**地区):
主要内容:土工材料325500m2,具体材料内容、数量以设计图纸及物资需求清单为准。
关键证件要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代理销售授权证书。
支付方式:每月的25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合同物资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以甲方最终检验合格的数量(该数量需甲方指定专人确认)为准进行结算。当期应付进度款=期中结算金额×当期支付比例70%-甲方的扣除款项及索赔款,供货完毕后,乙方与甲方办理完工结算且完成合同封账后应付至的金额=完工结算金额×90%-甲方的扣除款项及索赔款。剩余款项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所供物资文件且整体工程完工验收1年后付清。
3.2 采购预估量
本协议有效期12个月,各包件年度预估采购量详见采购文件《响应物资报价表》,清单数量仅为预估参考,实际供货数量以各区域项目部月度书面订单为准,采购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总量。标书代写
四、响应人资格条件
4.1 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2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 建筑材料销售 资质,近 3 年内有类似工程材料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应具有近3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3年)出厂合格证或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4.4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响应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集团及所属各单位内任职的;
(2)被列****集团有限公司《警示企业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的;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
(8)在最近三年内出现重大劳资纠纷的或因此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9)在最近三年内出现重**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标书代写
5.1 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时间,下同)如需在非工作日时间报名,请提前致电或发邮件预约,在**市**区武珞路315号406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5.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标书代写
5.3 采购文件购买费用支付方式: /标书代写
5.4 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采购文件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一经发现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响应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标书代写
5.5 采购人保留对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所有条款均以采购人最新发布的书面通知为准。响应单位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信息不实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6 每个响应人可以参与多个包件,可兼投兼中。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1 递交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 。标书代写
6.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6 日 10:00时,地点**市**区武珞路315号403会议室。标书代写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 响应人在查阅采购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对可能提出的涉及响应和合同的任何问题,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2026年7月 13 日 17:30 时前)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同时将所提问题的电子文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后发送至采购人的电子信箱内,以便采购人及时予以答复。标书代写
采购人电子信箱:****@163.com。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武珞路315号(406办公室)
邮 编: /
采购联系人:柳工027-****2355
踏勘联系人:李工/132****3531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