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新区党代表会议、**区第六次党代会选举系统项目(项目名称)参照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新区党代表会议、**区第六次党代会选举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7月20日14:30(**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项目名称:**新区党代表会议、**区第六次党代会选举系统项目
1.3项目预算:30万元
最高限价:29.85万元
1.4采购需求:拟委托供应商承担**新区党代表会议、**区第六次党代会选举系统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选举结束。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未满标书代写六个月若无上述证明材料的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政策功能。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3.1获取时间:2026年7月8日18:00到2026年7月15日18:00(**时间);
3.2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市**路8号**大厦A座28层2810室现场获取;若因故无法到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可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支持顺丰邮寄到付)。
3.3采购文件每套100元,缴纳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4.1时间:2026年7月20日14:00-14:30(**时间);
4.2地点:**市**路8号**大厦A座28楼2809室。
五、开启
5.1时间:2026年7月20日14:30(**时间);
5.2地点:**市**路8号**大厦A座28楼2811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属于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
6.2本项目在**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公告。(其它平台转载无效)
6.3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6.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5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江浦街道文德路18号
联系人:聂志伟
联系电话:147****0218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8号**大厦A座28层2810室
邮箱:****@sina.com
联系人:张近 高捷
联系电话:025-****0878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近 高捷
联系电话:025-****0878